花溅泪 发表于 2024-5-14 13:34:35

向屡教不改非法行医说不

      “如你再被发现非法行医,就涉嫌构成非法行医罪,我单位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仅仅是罚款这么简单了!”近日,县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对孔某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向其郑重提出劝诫。
      2018年,未取得相关行医资质的孔某在家中给患者放血治疗疾病被处罚后,执法人员将该地点定为非法行医“窝点”,并不定期开展排查。前不久,心存侥幸的孔某再次在该地点采用闭门、无招牌、单线联系等隐蔽方式开展针灸诊疗活动,被上门回访的执法人员撞了个正着。
      现场一名患者头部、腿及手上均扎了若干针灸针,现场还有数包未开封的针灸针。铁证之下,孔某供认不讳。孔某未取得行医资质擅自开展针灸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没收医疗器械的行政处罚。
      县卫生健康局将继续做好被查处无证行医场所的回访复查工作,充分利用“大综合一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发挥部门协同作用,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完善打击无证行医举措,持续推进和深化打击无证行医工作,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确保防范和打击无证行医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今日宁海

出鞘的剑 发表于 2024-5-16 15:30:33

这种事情挺多的,要严格管理,潘天寿广场夜里卖假药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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