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发布全市首个《电梯行业自律公约》
近日,我县发布全市首个《电梯行业自律公约》,一经推出就得到19家在宁海从事电梯维保业务的企业的积极响应,自愿签署承诺在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当中主动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电梯行业良好市场秩序。“目前宁海电梯保有量接近9000台,在宁海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企业有28家,电梯维保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公约》是对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助企惠民“十件实事”中无忧乘梯安民行动的具体落实,通过建立电梯行业自律和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电梯维保市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电梯行业自律公约》从行业道德、自律条款、公约执行等方面对行业从业者的行为进行了规范,并明确提出坚决抵制低于维保成本价的恶性市场竞争,严禁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阴阳合同,禁止行业间相互恶意“挖人”,禁止损害使用单位利益,鼓励建立校企合作储备技术人才以及购置电梯安全责任险等条款。除了以行业约定的形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外,《公约》还规定对违反约定的企业,行业协会可以对其进行曝光、开除会籍等处理措施。
此外,该《公约》对扰乱市场、损坏行业和用户利益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未能改正的,将进行通报、媒体曝光和公开谴责,并向有关部门提交违法违规证据。同时,为了促进公约的执行,将由县特种设备协会电梯分部在电梯行业内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对履行公约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表彰宣传,从而健全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全县电梯质量安全水平。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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