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完成首例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
“信用修复制度给了我一个重新出发的机会,我一定会吸取教训,守护好这失而复得的诚信名片。”近日,某公司顺利完成信用修复流程,被准予信用修复,该公司负责人向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坦言道。据悉,该公司为我县首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满一年且办理公告完成信用修复的企业。今年7月,该企业负责人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前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看企业状态,发现被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咨询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被告知,公司可能会在信用贷款、政策优惠等方面受到影响。该企业负责人万分着急,立即向该局寻求帮助。在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该公司按要求完成信用修复申请。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被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为了鼓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市场监管总局针对部分‘黑名单’企业建立了信用修复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未再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较重行政处罚情形的,可以依照《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信用修复,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企业,不得申请提前移出。在修复程序上,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申请信用修复,需要根据自身经营异常情况,及时补报年报、公示相关信息、修正虚假信息、重新取得联系,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请移出,经审核通过后予以移出。
目前,县市场监管局已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03家。这些企业不仅被市场监管部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其他部门也会采取相应失信惩戒,在评先评优、参与招标、申请贷款等诸多方面可能受到限制。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为失信企业提供自我纠正自我修复渠道,县市场监管局将对上述企业逐一进行核实联系,做好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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