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热点问题的解答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和健康,10月17日下午,县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食品药品安全相关话题,与听众、网友互动交流。以下是记者整理的部分热点问题解答。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问题
网友“高山流水”:我县整体食品安全情况如何?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我县食品安全整体情况稳中向好,近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我们在衡量地区食品安全情况时有个很重要的指标叫做食品安全满意率,我们宁海2022、2023连续两年都是全宁波市排名第一位的。这也反映出我县的食品安全大环境还是让人比较放心、满意的。
市民何先生:我们的食品安全工作除了日常监管,还要开展什么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除了日常监管外,对食品的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以及开展食品安全的科普宣传都是我们在开展的一些工作。
网友“晨风”:市场监管部门抽检监测有哪些?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以排查风险为目的,对食品组织的抽样、检验、复检、处理等活动。抽检监测类型包括: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快检服务。
1、监督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法定程序和食品安全标准等规定,开展的抽样检验工作。
2、风险监测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没有食品安全标准的风险因素,开展监测、分析、处理,持续地收集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
3、评价性抽检是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科学、客观评价市场上食品的总体安全状况,依据食品安全标准开展的抽样检验工作。
4、食品快速检测:包括样品制备在内,能够在短时间内出具检测结果的行为。通常认为,理化检验方法一般在两个小时内能够出结果;微生物检验方法与常规方法相比,能够缩短1/2或1/3时间出具具有判断性意义结果;现场快速检测方法一般在30分钟内能够出结果。
网友“蛋炒西红柿”:宁海的食品抽检情况怎么样?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2024年度我县各部门推进的抽检监测总批次即将突破50000批次,包括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快检服务,其中我局年度安排监督抽检了2700批次,已完成2382批次的抽检任务,整体抽检监测合格率维持在99%以上,略高于省市平均水平。
网友“杉杉”:我县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材抽检情况如何?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2024年我局已布置抽检计划8个,已完成6个,正在推进2个。总批次数为927批次,占我县全年监督抽检批次数的28.09%,较往年批次数增长81.41%,学校食材的合格率远高于我县食材平均水平,与我县的共享实验室运行有直接联系,我们共享实验室对学校的食材实现了批批检,目前已完成40000多批次的快检,对不合格食材在上午9点半前进行处置。抽检品类主要为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肉制品、学生喜好食品、餐饮食品、调味品、干制蔬菜、餐饮具等.。为提高校园餐饮具合格率,我局专门配备了12台ATP快速检测仪,用于日常监管中对餐饮具进行监督快检。
食品经营安全相关问题
市民潘先生:我想开一家外卖店,有哪些特别的要求?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外卖商户除了要达到实体店的基本要求,比如要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50平方米以下就按照省里规定,在营业执照里备注小餐饮即可),按照《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的规定,需要安装阳光视频来实时展示制作加工,目前我县阳光厨房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配送外卖要用外卖封签予以封口,来确保外卖的食品安全,自新法实施以来,我局已经查处外卖商户未安装阳光厨房从事网络餐饮、未使用外卖封签等违法行为的案子114件,这些监管都是为了给消费者一个更加安全的饮食环境。
市民李女士:经营的餐饮店时常有老鼠出没,有没有应对的好办法?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首先,一定要保持经营场所干净整洁,尤其是后厨环境的干净、整洁,这是非常重要的生物防治基础。每天营业结束后,要彻底清理厨房的各个角落,包括地面、墙壁、橱柜内部等。每天清理厨余垃圾,做到不过夜,避免为鼠患等有害生物提供食物来源。其次,三防设施设备要达标。与外环境或市政下水道相通的下水道口,可安装竖篦子(金属栅栏),篦子缝小于10毫米;若无竖篦子,可安装横篦子,篦子缝小于10毫米,且无缺损。厨房内下水道盖板孔径小于10毫米。食品库房门口有挡鼠板,高60厘米;门与门框、门的底边与地面间隙应小于0.6厘米。木门和门框的底部应包铁皮,铁皮高度30厘米。水槽下水管道要用防鼠封盖接入接驳口。所有进出口做到应封尽封,应堵尽堵。最后,要定期做好有害生物消杀工作。餐饮店可以自己做,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灭鼠时间应在晚上消杀,不宜放在白天时间消杀。
市民高先生:本人经营一家食品生产企业,因检验员岗位调整,想问一下在我县有给出厂检验的检验员做培训的地方吗?费用如何收取?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有。宁海县食品检测中心是一家专业的食品检验机构,可免费为我县食品生产企业提供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服务。具体事宜可咨询县食品检测中心,联系电话:65060330。
市民孙先生:本人开有一家食品小作坊,请问可以生产加工月饼吗?可以的话如何办理许可手续?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根据省人大常委会53号公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管理规定》和《宁波市禁止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品种目录》规定,月饼未列入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也就是说食品小作坊可以加工月饼。您可到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或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通过“多证合一”方式办理营业执照,并明确具体生产产品即可。(温馨提示:为了避免核查不通过,办理前先咨询属地市场监管所)
网友“四月天”:熟食店要注意“三防三白”,“三防三白”是指什么?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三防是指防蝇,防鼠,防尘;三白是指工作人员要穿戴:白衣、白帽、白口罩。
日常食品安全相关问题
网友“谷丰”: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在我县开展情况如何?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202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宁海主场于9月25日正式启动,今年的活动主题为“诚信尚俭 共享食安”。今年我县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包括以下活动:食品安全“五进”宣传活动(进村庄、校园、企业、商圈、市场)、食品检测实验室开放日、农贸市场“你点我检”、食安科普基地开放日等。
市民陈女士:如何获取新鲜的食品安全资讯呢?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随着新媒体、自媒体的流行,我们国务院食安办也推出了线上的食安资讯。国务院食安办在微信推出公众号——食安中国、抖音平台上抖音号——食为天,不定期发布一些官方认证的权威的食安科普信息,大家可以动动手指关注一下。提供的信息比较日常、比较实用。
市民杨先生: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一般有哪些内容?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进口预包装食品有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标准的中文标签,标签载明食品的原产国(地区)以及代理商、进口商、经销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市民屠女士:如何分辨食品和保健食品?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一般没有特殊标识,我们常见的有蔬菜水果粮食鸡鸭鱼肉等食品。保健食品注册号是以“国食健注”开头,具有专属的“蓝帽子”标识。
网友“优米”:这几年,宁海不合格率较高的食用农产品有哪些?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豇豆、韭菜、荷兰豆、牛蛙、泥鳅、黄鳝、鳊鱼、鲫鱼。
网友“无忧”:有什么方法去除蔬菜上的农药?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主要有以下几个途径:1、苏打水浸泡,时间一般是10-20分钟,再用清水清洗两遍。2、削皮,果皮中虽然含有一定的营养,但是如果有农残,还是削皮吃更安全。3、太阳照射,农药在阳光照射下,可以加速分解,适合易保存、不怕晒的果蔬。4、高温加热,高温可以加速农药的分解,一些不怕高温加热的蔬菜,可以炒之前焯水。
市民徐女士:消费者在就餐中发现餐食里有头发等异物,如何维权?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首先需要责任认定,分析异物可能出现的环节。这个也是我们在工作中经常碰到的投诉举报。如果责任清楚的,消费者可以第一时间拍照固证反馈给商户负责人,双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拨打12345热线,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协调纠纷,确实存在经营管理不规范情况的,我们也会对该店加大后续的监管。
网友“小鱼儿”:秋季食品安全应注意哪些?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进入秋季,气候开始干燥,日常生活中除了注意个人卫生、节制饮食,荤素搭配清淡健康外,应注意勿食发芽的马铃薯,马铃薯中龙葵碱是其毒性成分,对胃肠道黏膜有刺激作用,对呼吸中枢有麻痹作用;勿食没炒熟的四季豆,四季豆中含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素,如没煮熟毒素不能破坏可引起中毒。
药品安全相关问题
市民章女士:如何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药品包装上标注有“OTC”字样的药品为非处方药,未标注的为处方药。
市民孔先生:家用药品如何保存?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一般的药品建议存放在阴凉、干燥处,遮光密闭保存。具体可以看下说明书,说明书上写明的“常温”是指10~30℃;“阴凉”是指不超过20℃;冷藏是指2~10℃。
市民严女士:药品的有效期怎么看?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药品效期标注分有效期和失效期两种形式。有效期直接标注到日,表示可以用至当日;直接标注到月,表示可以用至当月月底。有效期标注年数或月数的,可根据生产日期来推算。生产日期标注到日,则加上年数或月数后的前一天;生产日期标注到月,则加上年数或月数后的前一月月底。失效期直接标注到日,表示可以用至失效期前一日;直接标注到月,表示可以用至前一月月底。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所说的药品有效期均是在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下的药品使用期限。
网友“kiki”:药品销售价格存在较大差距,是否符合规定?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相关要求,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取消药品政府定价,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网友“流年秋雨”:药品买多了想退货,药店拒绝退货怎么办?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明确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网友“潇潇”:有没有“药妆品”这个概念?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因此,国内没有“药妆品”这个概念。
网友“坚果柿子”:牙膏属于化妆品吗?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牙膏参照普通化妆品进行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网友“子木”:“美容针”属于化妆品吗?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美容针”使用方法为注射,使用部位为体内,不符合化妆品定义,不属于化妆品。
市民吴女士:是否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可能使用了某些可用于食品生产的原料,就宣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以显示其化妆品的安全性。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食品是可食用的,而化妆品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食用。即使化妆品采用了部分食品级原料,但是仍然会含有其他的不可食用的化学成分,因此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网友“哆啦哆啦”:儿童化妆品标注了小金盾,有什么意义?
县市场监管局答复: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必须标注“小金盾”。化妆品包装上标注“小金盾”,仅说明该产品属于儿童化妆品,并不代表该产品已经获得监管部门审批或者质量安全得到认证。
来源:今日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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