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好评回归真实 买卖双方都有责任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正在火热进行。和商品一起寄来的,通常还有这样一张好评返现卡:“五星好评+晒图,送微信红包5元”。消费者花上几秒钟拍拍照,动动手指点个好评就能拿到返现;商家以回馈消费者的名义扩大销量,提高了知名度。看似“双赢”的背后,商品质量的真实信息被扭曲,后续消费者的知情权被侵害。
近日,高新区法院发出提醒,“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系违法行为,商家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参与刷单的消费者,也可能面临前期投入的钱财不受法律保护的风险。
去年9月,网民徐先生在网上看到某电子商务公司招募人员帮忙提升店铺销量,每刷完一笔订单就能获得一笔报酬。心动的徐先生遂按照公司要求完成购买、写好评等操作,并支付了1500元前期款项,但他迟迟未收到商家应转回的1500元款项及刷单报酬,后将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达成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意在以假意购物掩盖“刷销量、赚报酬”的真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通谋虚伪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合同无效,驳回徐先生要求被告返还1500元款项的诉讼请求。
“双方通谋共同实施刷‘销量’,缺乏真实的意思表示,造成网络营商环境的损害,因此对于原告基于赚取刷单报酬目的投入的款项,法院不予保护。”高新区法院法官表示,消费者参与“好评刷单”,做出与实际商品、服务不相符合的虚假评价的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不被法律认可。
法官同时提醒商家,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好评返现”“刷单炒信”等行为违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对商家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商家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刷单兼职”是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区域,拒绝一切刷单行为才能避免掉进骗局。
来源:宁波日报
法院既然判决合同无效,是不是应该徐先生返还货物,被告返还货款? {:6_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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