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 发表于 2025-10-17 09:40:24

七旬老人掉落窨井,物业拒绝赔偿

      原本只是正常在人行道上行走,哪知却突然掉进窨井。虽然及时被拉出,可是年过七旬的吴阿姨(化名)还是左脚骨折了。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2024年8月的一天,吴阿姨和几位同伴一起行走至中心城区某街口时,一脚踩进路面的窨井里,送医后,被诊断为左足骨折。之后,吴阿姨和窨井管理方因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吴阿姨遂诉至法院。
  某物业公司辩称,首先,某物业公司为涉案窨井的物业管理方,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已经尽到巡查义务,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根据监控视频显示,窨井盖是在吴阿姨路过踩踏时发生断裂的。而涉案窨井盖的断裂掉落系窨井盖施工质量责任,与某物业公司的安全管理义务无关。
  法院认为,本案中,根据在案证据,能够证实吴阿姨在人行步道上正常行走,掉入涉案窨井导致受伤。被告物业公司作为涉案窨井的管理方,对窨井盖是否缺失、是否稳固等的安全性具有管理保障职责,需尽到日常核查、维护责任,保障行人安全通行。然而,被告物业公司未尽到及时核查、维修的责任,亦未在该处设置路障,具有明显过错。
  综上, 法院判决被告某物业公司赔偿原告吴阿姨医疗费、交通费、助行器费、律师代理费、护理费、营养费、鉴定费共计3万9千余元。
       据《新闻晨报》

guo15558 发表于 2025-10-17 14:06:16

判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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