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 发表于 昨天 10:05

借室友“梦游”设局,索要“感谢费”

借室友“梦游”设局,索要“感谢费”男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
  合租的屋檐下却利用朝夕相处的信任,假借对方“梦游”之名设局,虚构第三人索要“感谢费”。近日,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被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
  潘某与陈先生同为来沪务工人员,因就职于同一家店铺而合租在一个房间内。今年4月,潘某深夜被出租屋内的细微声响惊醒,借着窗外月光,他看到陈先生闭着双眼在房间里摸索,无论如何呼唤都毫无回应。原来陈先生有梦游症,这让潘某萌生歪念。自此,一场针对室友的精心骗局悄然上演。
  每当深夜陈先生熟睡、对周遭毫无察觉时,潘某便趁机将其手机偷偷藏匿。待次日陈先生醒来发现手机失踪、焦急寻找之际,潘某又以“热心舍友”的姿态现身,编造出“你昨晚梦游时把手机带到外面,被陌生人捡走了”的虚假情节。随后,他再虚构一个“捡到手机的第三人”身份,主动提出“帮忙协商找回”,以此向陈先生索要“归还费”。
  “当时发现手机不见了,潘某主动说帮我打个电话试试,结果提示关机。到了上班时,他又说再打打看,接着就假装在跟‘捡手机的人’通话,说对方要2500元才肯还。我想着手头有工作走不开,自己没有手机又不擅长跟人交涉,怕麻烦就只好让他全权处理了。”陈先生说。就这样,潘某利用陈先生的信任和急切心理,先后6次以类似方式骗取钱财共计12800元。
  渐渐地,陈先生察觉出异常——每次“丢失”的手机最终都能通过潘某“协商”找回,这未免太过巧合。于是陈先生报了警,这场骗局因此败露。
  案件移送至闵行区检察院后,检察官迅速展开审查工作。经查,潘某对其多次虚构事实、藏匿手机并骗取陈先生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鉴于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主动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全额赔偿陈先生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潘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上海法治报》 季张颖 瞿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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