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街西岙村正月十八抬龙活动实行交通管制、航空器管控
关于2026长街镇西岙村正月十八抬龙活动临时交通管制的公告为确保宁海县长街镇西岙村正月十八抬龙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抬龙活动期间对长街镇辖区部分道路(区域)实行道路交通管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6年3月6日09:00一2026年3月6日22:00
二、管制路段:
力胡线长胡段—力胡线胡陈段—长胡段与九苏线交叉口—九苏段徐家溪村口—西岙村三岔路口—西岙村与车岙村连接线—车岙村三岔路口—对岙王村三岔路口—车岙村泗长线路口。
三、管制措施:
1、进入该路段车辆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全有序通行。
2、车辆停放在停车场等指定区域或靠道路山体一侧按指定方向有序停放。
3、以西岙村三岔路口为中心,根据交通流量实际情况对西岙村周边道路梯次实行交通管制。
管制期间,请市民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并根据现场交通标志标牌指示和工作人员指挥有序通行。敬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宁海县长街镇人民政府
宁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1日
关于2026长街镇西岙村正月十八抬龙活动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临时管控的通告
为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3月6日(12时0分至22时0分)在西岙村举行行大龙活动期间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行临时管控,具体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10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除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外,严禁其他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以下时间和区域上空飞行:3月6日12时0分至22时0分,以西岙村行大龙活动路线为中心500米区域内。
三、对违反规定在上述时间和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尚不构成犯罪的,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特此通告。
西岙村行大龙组委会办公室
2026年3月1日
很实用的文章,让我学到了很多~~ 静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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