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云天 发表于 昨天 09:16

元宵将至再敲警钟!春节假期至今,已有234人因酒驾被查

      在不少人的传统印象里,只有过完了元宵节,这个“年”才算真正落下帷幕。元宵节前,亲朋好友间的各种聚会聚餐仍然密集,席间难免要小酌几杯助兴。不仅如此,正月初八开工后,单位同事间的饭局也进入高峰期。
      记者今日从宁波交警处获悉,春节假期至今,已有234人因涉酒驾驶被查,其中91人为醉酒驾驶。
      “马上就是元宵节了,庆祝活动多,这个时候更要绷紧心中的‘安全弦’。”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说,越是在这样热闹欢聚的时刻,越要提醒自己:知道要喝酒,那干脆别开车去了;喝了酒,就别碰方向盘!
      宁波交警通报近期多个涉酒驾驶违法案例。其中,发生在江北的这个案例较为典型。
      2月27日深夜,在江北区江北大道与洪盛路路口附近,一名男子驾车途经此处时不慎撞上了路边停放着的车辆。交警赶到现场处置时,发现肇事驾驶员身上有酒气,于是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之后再经血检,确定这名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
       原来,这名驾驶员当晚受邀和同事聚餐,席间喝了不少酒。散场后,眼见已近凌晨,他侥幸心理发作,便驾车回家,谁料途中发生意外。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发生在鄞州的一起案例也较为典型。
      2月24日中午,在鄞州区五乡东路明伦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车辆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鄞州交警赶到现场处置,发现车辆驾驶员身上带有酒气,于是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原来,当天是正月初八,驾驶员和同事一起吃“开工饭”,席间喝了杨梅烧酒。饭后,他觉得路程不远,便驾车前往工厂,谁料途中发生了意外。交警调查后还发现,驾驶员早在2013年就因酒驾被查处过,此次属于第二次……
      “对于酒驾醉驾,我们一直是零容忍态度。从2月15日起至今,我们已查处了234人。”宁波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更值得警惕的是,近期查处的案例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隔夜酒驾”——不少人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了,殊不知酒精并未完全代谢,依然会构成违法,这一点需要大家高度重视。
      “明天就是元宵节,我们已经部署好路面勤务,全力保障道路平安畅通。”该负责人表示,以去年元宵节为例,当天全市就查处涉酒驾驶违法34起,其中醉酒驾驶14起。这一数据也再次说明,节日期间酒驾风险仍然不容忽视。
      宁波交警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当前春运已进入后半程,为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公安交警部门对涉酒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只会加强、不会减弱。请务必摒弃侥幸心理,别让杯中酒,成为眼中泪;别让一时疏忽,毁了家庭团圆。
      来源:甬派客户端

青山绿水~ 发表于 昨天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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