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不给发票合理吗?
丁女士反映:我通过团购网站,购买鄞州区原食部落饭店的两个菜,原价一共是60多元,团购后的价格是20多元。上周末,我跟家人一起去吃晚饭,买单后,我跟服务员要发票,遭到拒绝。理由是,参加团购的消费者不给发票,这点团购网上已经写清楚的。但是,从头到尾,我没有看到网页上有这个提醒,而且即使有这个提醒,对方就可以不给消费者发票了吗?
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翁月珍:
根据《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因此,不管消费者是否以团购的形式消费,经营者都应该提供发票。团购网也应督促商家提供凭证给消费者。今后,消费者碰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税务、工商等部门反映。 今后,消费者碰到类似的情况,可以向税务、工商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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