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消保委11号消费警示
昨天,市消保委发布今年第11号消费警示指出,今年以来,宁波因家庭装修引发的消费纠纷增加。根据其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我市消保委受理了各类有关家庭装修的消费投诉案件59起,数量之多超过往年。针对今年以来受理的家装消费投诉情况,消保委指出,家装消费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包括以下四大方面。一是在施工过程中,家装公司没有按照设计图纸作业,引发业主不满。二是具体装修过程中,家装公司管理混乱,施工问题多,如卫生间排水不好,电器工程安装不规范,防盗报警线路安装不到位,油漆工技术不过关,漆面不均匀,墙顶面开裂等等。三是家装工程完成后,家装公司与消费者之间,常因合同外新增项目的结算而发生争执。四是家装工期延迟等。
宁波市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了规避风险,在装修时要格外注意以下几点。
一、慎选装修方式和装修公司。通常情况下装修承包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装修公司只负责装修不管材料采购,另一种是装修与材料全部由装修公司负责。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因此,消费者要特别注意装修公司的资质和信誉度。
二、在装修过程中要关注监理工作,以避免发生偷工减料。在结算前一定要对用材的数量和价格进行仔细核对,从而做到心中有数。
三、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为减少合同争议,防止合同欺诈。
四、要严格履行合同。既然双方签订了合同,就必须严格执行。一方对合同内容确需变动时须与另一方协商,征得对方的同意,可用补充条款的形式作为合同的内容之一。
(宁波晚报) {:6_287:} 感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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