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残 发表于 2011-1-17 20:38:21

莫让年夜饭成“年夜烦” 工商部门给消费者提示

       春节快到了,如今生活条件好了,大多数市民都选择去饭店吃年夜饭,但由此引起的纠纷也日益增多。为此,工商部门根据往年消费者的投诉总结出五项提示:   
      
       一、货比三家。消费者应对不同酒店相同档次的年夜饭的质量和价格进行比对,然后再根据自身要求具体选择。
  
       二、不要被花哨的菜名所迷惑,要尽量弄清每道菜的名称、内容、规格和价格。
  
       三、认清“定金”和“订金”。预购年夜饭属于一种预付消费,要在订餐时预交一定费用,此时要特别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有担保的作用,金额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如果商家违约,会承担向消费者支付双倍“定金”的违约责任,如果消费者违约,那商家就不会返还“定金”了;而“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无论是商家还是消费者违约,都可按照事先约定或商业惯例执行。
  
       四、注意收费的具体项目,防止乱增加服务项目。事前要问清是否可以自带酒水,有没有最低消费限制,有无开瓶费、包间费等额外收费项目。
 
     五、最好能以书面形式约定,仔细核对清单,一定要做到定位定时又定价,注意保留预订单据、发票等证据,以便在权益受损时据此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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