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phne 发表于 2011-1-31 09:45:24

[提醒]消费者春节消费莫忘维权 专家提醒警惕消费陷阱

       春节将至,很多人早已为如何过春节想好了多种活动,集中消费的热潮更是一浪高过一浪。而集中消费火爆的背后,相应的服务提供者是否具备足够的能力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不打折、不受损?在消费热潮的不断冲击下,消费者往往将这一问题抛之脑后,等到权益真正受损后才想起维权,不免为节日里欢乐的心情平添了几分沮丧。   

       针对消费者在春节消费中容易碰到的侵权问题,本报记者进行了了解,并采访了有关专家,在此给广大消费者提个醒儿,春节消费莫冲动,维护权益要留证。
  
       预定年夜饭要重视细节
  
       早在元旦过后,年夜饭的预定就开始火爆起来,几乎在春节前一周,很多酒店的年夜饭就已经被全部订满了。根据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发布的信息,据对16个区县的177家重点餐饮企业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已预定年夜饭近万桌,占年夜饭接待能力的三分之二以上,平均每桌餐标1300多元,预计接待消费者近13万人次。
  
       由于年夜饭是采取预定的方式,菜式、价格等大多是消费者事先与饭店约定好的,但由于消费者在与饭店进行约定时,有些细节问题往往没有注意到,直到年夜饭端上桌甚至最后结账时才发现,饭店提供的饭菜质量和服务与事先约定不符,个别饭店还出现随意抬高年夜饭价格的情况,造成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纠纷。
  
      “我去年在一家平时常去的饭店定了一桌年夜饭,结果菜端上来时才发现,虽然价格还和平时一样,但菜的分量却比平时缩水不少,不得不临时又加了两个菜,心里感觉很憋气。”家住中关村附近的王先生说。
  
       针对年夜饭预订容易出现的纠纷,北京翔实律师事务所郭兴昌律师提醒消费者,在预订年夜饭时,一定要与饭店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尽量详细,除了菜式、价格外,还可以要求注明菜的规格、分量、用餐位置,以及有无服务费和违约金的标准等等。由于现在很多饭店把菜名起得很花哨,单从菜名根本看不出内容,因此消费者也应当提前跟服务员了解清楚。不要忽视细节,细节往往是商家容易钻空子的地方,这样才能尽量避免纠纷。
  
       春节购物要理性,消费凭证要留存
  
       春节期间,往往是消费者购买力极其旺盛的时候,各大商家也趁机开展各种打折、促销活动,但由此引发的消费者冲动消费,以及针对打折、促销活动的纠纷也并不少见。
  
       做房地产销售的李艳平时工作很忙,去年春节假期,李艳可算有了时间,约上好友逛了整整两天商场,疯狂“扫货”。两天信用卡刷下来一算,竟然花了1万多元。而好多衣服当时觉得好看,回家仔细试试发现并不十分适合自己,可因为是打折买的,不退不换,只好送人。“刷卡购物的时候感觉挺爽,但后来想想这钱花得真不值啊,今年可不能这样了。”李艳说。
  
       针对春节购物消费,许多地方消费者协会纷纷发出警示,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远离促销陷阱。北京市消协就提醒消费者要理智参与“打折、购物返券、赠送、抽奖、甩卖、积分返利”等宣传方式的促销活动。同时要警惕商家运用打折方式,变相弱化或免除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权利。比如“打折商品不退不换”、“打折商品不实行三包”等,对于一些标明“处理品”的商品更要谨慎购买。
  
       针对网上购物的安全和权益问题,自称“网购老手”的张慧传授经验说,“要尽量选择信誉度高的专业购物网站,防止误入钓鱼网站。购买商品时,要与店家就商品详情仔细沟通,最好购买品牌产品,在收货时当场验货,之后再付款。在网络交易过程中,保留好交易记录,不要随意将银行账号、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透露给对方,加强网络安全意识。
  
       此外,近期个别大型超市出现的价格欺诈行为也为广大消费者敲响了警钟,在超市购物时应看清价格,交款后仔细核对小票,以免自身权益受到损害。
  
       旅游出行要明确合约内容
  
       近年来,利用春节假期时间全家人“旅游过年”的方式日益受到百姓青睐。春节期间各大热门旅游线路的出游价格虽然“节节看涨”,但仍旧是“人满为患”。随之而来,旅游合同违约问题也日益引发人们关注。
  
       根据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2010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一文显示,2010年,旅游投诉量同比增长38.5%。在旅游投诉中,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不少旅游公司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线路行程,减少参观景点,增加收费景点,硬塞购物安排,有的导游甚至涉嫌强制消费,严重影响了消费者的旅游感受,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出境旅游服务中,一些导游通过安排大量购物获取不菲收益,但当消费者所购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后,他们往往推诿搪塞,无视消费者提出的合理要求。
  
       郑先生去年春节去新马泰旅游时就遇到了被导游强制购物的情况。“我们那个旅游团一共20来人,导游把你领到购物点,你要不买东西导游立马就不给你好脸色,后来看我们买东西太少,导游干脆都急了,不买不行,不买旅游车就不开了。”郑先生说,“后来大家只好都买了一些东西,导游倒是乐了,我们惹了一肚子气。”
  
       北京市消协在1月26日发布的“春节消费十提示”中就提醒消费者:旅游消费注重合同约定内容。应注意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的条款。要明确约定旅游路线、游览的景点、日程安排具体时间、食宿标准、交通工具等事项。此外,还应在合同中明确购物地点、次数;如果旅游中出现问题,消费者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向旅游投诉部门或消协投诉。

       来源:工人日报

宁海315604 发表于 2011-1-31 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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