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观《唐山大地震》的一些感想(情感篇)
感想之一:冯小刚在影片中尖锐地揭示:任何神圣的爱情,总是离不开最低俗的性。性基于爱情好比人基于水与粮食,性行为也是繁殖后代的必要过程。人类离不开性,也正如人类离不开水与粮食一样。爱情是神圣的,也是不可亵渎的,性也同样如此,人类的性不能等同于禽兽们的性,人类的性是建筑于道德与法律的基础上。因此,人类对于性,更多的是赋予责任形式的,而不是一种享乐,否则将会付出惨重的代价的。
感想之二:冯小刚在家庭关系处理上,作了深刻的解剖:镜头之一,元妮在失去丈与女儿之后,独自带着失去一条胳膊的儿子,坚强强地过日子。一天婆婆与大姑子(丈夫的姐姐)来了,主要目的是想带走她唯一的儿子,几经争执之后,元妮选择向婆婆妥协,觉得婆婆也很可怜,另外,她的生存,更多的是基于老公方大强的舍命一拽,所以,她把儿子让给婆婆。我不知道这一夜元妮是怎么度过的,影片没有任何交待,留给观众的是长长的思索。第二天,元妮送婆婆、大姑子带着儿子上长途汽车,看那样子,象是肝肠欲断,欲哭而无泪,只能望着汽车绝尘而去。突然,在前方拐弯处(冯小刚选择拐弯处停车大有学问,这其实又是人生的拐弯处)车停了下来,从车上走下了儿子方达。大姑的一句话,让婆婆放弃了先前抢孙子的念头:“娘!咱把方达带走,差不多要了元妮的命啊!”是啊!如果方达走了,我们很难相信元妮有活下去的理由。其实婆媳间是没有矛盾,更没有仇恨,可为什么古往今来,婆媳之间的关系一直比较紧张,跟仇人似的。综其原因大约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缺少沟通,心存介备,总认为虽以母女二代人相称,却没有血缘关系,有时候为了一句话,也会大吵大闹,弄得做儿子的,做丈夫的里外不是人,倘若做媳妇的以母亲事婆婆,而做婆婆的以女儿事媳妇,还会有这样的矛盾吗?只是说说容易,做起来却很难,那是心里有障碍,一些东西总是放不下来。二是缺少相互间的理解,如果象元妮理解婆婆,大姑理解元妮,而最终婆婆也理解元妮那样,婆媳间,姑嫂间也可以相处很好,也能跟母女,跟姐妹似的亲近。镜头之二,方达带对象回家见母亲。在车上方达直接对他的女朋友说:“一会儿见我妈好好表现,我妈不喜欢,我俩就得吹!”后面的对话我就不再说了,就这句话,就表现出方达男子汉的形象,这是每一个男人的底线,可以看到出,方达是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男人,与这样的男人在一起,是有安全感的。有的人婚前就向他的女人说清楚,有的没说但依坚守着这条底线。有的男人讨了老婆却忘记还有这条底线的存在,属于讨了老婆忘了娘的主,用宁海人的俗话讲:“就是那种吃奶不如摸奶亲的混蛋!”我不是说,娶老婆的事要母亲作主,或是必须经得母亲的同意,我是说,我娶的老婆必须对我的父母有足够的尊重,另外,也必须得到父母的首恳。这一条结婚前就得搞懂,否则就得吹!省得婚后麻烦。许多人总认为:婚姻的最高境界是跟所爱的人,以及所爱的人的父母 ,所爱的人的家族结婚。其实这样的理解还是不够完整,也不够全面。这话也可以反过来说,正如孔夫子所说的那样:“不患人之不知,患不知人也。”让你所爱的人的家人接纳你,比你接纳他的家人更重要。镜头之三,方达与老婆带着儿子回家过年,元妮第一次见到孙子,喜出望外,正享受着天伦之乐。而这时方达的老婆提出要带儿子一起回娘家过年,方达坚决不同意,小夫妻吵了起来,方达怕母亲听见,都是压着嗓子的。二边都是父母,妻子的话也是有道理,她的父母也没有见过小外甥,过年了,总得一见吧,并以离婚作威胁。方达始终没有让出底线,于是提出小夫妻俩上女方家过年,儿子留下陪母亲过年。虽然妻子并不是太乐意,也许这是最好的办法与结果了。若干年后,90后结了婚,一般双方都是独子,更多的时候,会碰到这样的难题,感情脆弱的他们能够妥善地处理好吗?镜头之四,方登带女儿在数年之后回养父家过年,有好几年没有回家了,养父老王问女儿:“为什么才回来啊?”方登说:“不想让你担心。”老王拍着沙发大怒:“不想让我担心?我天天担心,你上那儿了?”怒过之后,发觉自己有些失态,一推沙发站起来,走到已经睡着了的外甥女床前,看着熟睡着的外甥女可爱的样子,老王孩子似的回头冲方登开心地笑了。常回家看看,这是二代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与纽带,也是作为晚辈对长辈所应尽的义务与责任。
感想之三,冯小刚在恋爱观中,以二代人的不同恋爱的经历,说明一个问题:恋爱的基础不在于外表与金钱地位,而在于那颗心,更在于双方所尽的义务与责任。镜头之一,方登与大学同学杨志淡恋爱,凭的大约就是第一面的良好感觉,以及是杭州人的地位。后来方登怀孕了,由于在生与不生的意见上不统一,他们分手了,男的象没事似的,在学校的操场上打篮球呢。方登的养父老王来学校找女儿,此时的方登已休学到什么地方去生孩子去,杨志劝老王别找了,找不到的。老王大怒,回身一个耳光打了杨志,耳光很响亮,尤其说是抽在杨志脸上,不如是抽在那些70后,80后以及90后的脸上,更抽在了当前教育体制的脸上。经过全十制教育的杨志与没有读多少书,或是读不了书的方达,他们之间的道德观念,差距是如此的巨大,为什么读了那么多书的人,还不如一个没读多少书的人懂得做人的道理与责任呢?镜头之二,当方登向老王表示她要结婚了,并欲向养父介绍男友是干什么时,老王摆手打断她的话说:“什么师不重要,我最关心的是他对你好吗?”方登说:“对我很好。”“对点点呢?”“也很好!”“那我就支持!”短短的几句对话,彰显冯小刚的婚恋观:人品第一,主要的是能对你好。镜头之三,方达二夫妻陪元妮在饭店吃饭,劝她再找一个,方妮动情地说:“要找早找了,又不是没人要。可是你爸他拿命换的我,要不是他拽了我一把我就进去了,哪个男人能用命对我好啊!”镜头之四,方登回养父家,也劝养父再找一个伴,老王说:“你妈天天看着在我呢,我找谁啊?”
感想之四,冯小刚在亲情的处理上,运用人性化手法,对逐渐淡化亲情的时下,敲响了一记警钟。镜头之一,也是全片主线。就是当方登与方达同时被压在水泥板下,只能救其中一人时,元妮痛苦地选择了身体较弱的方达。元妮当初的选择是有道理的,虽然无奈。因为方登身体较好,或许可以抵当一阵子,要是换方达,可能连一分钟也抵挡不过。时实如此,只不过是历史给她们母女三人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当后来的汶川地震中,那位母亲含泪要求解放军医生锯掉她女儿的腿时,她忽然明白,当时母亲的无奈。当后来无意中碰到她弟弟方达也在汶川当志愿者,她从内心深处感觉:有弟弟真好!镜头之二,方登的养母在弥留之际,给方登一本存折,一块手表,并嘱咐:“你也长大了,应该去唐山去找一找亲人,不可能都没有了,你爸说得对,亲人毕竟是亲人。”冯小刚告诉我们:亲人间更多的需要包容,而不是仇恨。镜头之三,元妮与方登母女相认后,去父亲的墓地祭扫,方达提出要把方登的坟拆了,方登说:“不用拆了,以后无论我在哪里生活,死了都会回到这里,陪着我爸。”这有二层意思,一是树高千丈,终须落叶归根,人任何时候,都不能忘本;二是生不能尽孝道,死后也要陪伴着亲人,尽最后的孝道。镜头之四,当打开方登的墓穴的时候,方登发现,墓内有一只书包,一大包科教书。方达说:“每年开学,妈都订了二份书,一份给我,一份给你。”方登似乎明白了什么,一个人在墓道的一个角落蹲 了下来,失声痛哭,因为此时她才明白,母亲这三十二年来,一直是在过着负罪的生活,人生有几个三十二年啊!如果她早一点明白,早一点回家,何至于此啊!从另一个角度上讲,由于她的不懂事,她的自私竟然折磨了母亲三十二年,而母亲却没有一句责备她的话,更多的是自责。镜头之五,在影片的最后,地震的幸存者宋守述,骑着一辆自行车,驶过长长的纪念墙,没有尽头。偶意生者对死者的思念是没有尽头的,对亲人的怀念,也不会随着时间的远去,而变淡。
感想之五,冯小刚对邻里、同事、战友之间的相处,也作了侧面的揭示。镜头之一,元妮下岗开缝纫摊时,与临近的开电器修理摊的老牛,虽说有一些感情的因素,如果去除,邻里间,朋友间也就这么回事,尤其是邻里间,宁海人有句老话叫:“隔壁邻舍碗对碗。”还有一句叫:“邻居好,好靠老。”是啊,远亲不如近邻,谁家没有一些事呢,比如元妮家的电话机坏了,老牛上门修理了一下,虽是小事一桩,但也体现出邻里间相处的学问。镜头之二,方登带着女儿回家看养父,她问养父:“这些年你过年都是一个人过的?”老王说:“我是吃百家饭过的,都是在战友家吃年夜饭的。”一句话,揭示了战友的情怀,在我们的平常生活,又何尝不是如此。如果我们的朋友、同事或邻里,因一些事不能与家人团聚,叫上一声,一起吃上一顿年夜饭,多好啊!镜头之三,老王上杭州看养女方登,在火车站上碰到蹬三轮车的方达,方达招乎老王坐他的三轮车,老王表示:“我是军人!”方达说:“我是残疾人。”后来在双方的交谈中,方达得知老王的部队,就是当年唐山地震中的抗灾部队之一,决定免费了。其实,帮别人从某种意义上理解,就是在帮自己。佛总是在劝导我们:什么样的因,决定结什么样的果。
这部电影的情感力量可以真正传到观众的心灵深处,让人反思在灾难面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碰撞和生死考验,是对人“心灵的拷问”。我无非是在极其肤浅的表层,谈一点个人的感想。
:victory:沙发呢!! ddd 56565 柳条非飞 发表于 2011-2-28 20: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沙发呢!!
欢迎常来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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