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消费潜规则 你遭遇过哪些?
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会时常遭遇商家的潜规则。面对潜规则,我们应当如何应对?潜规则1
超市价格低标高结
事由:部分超市在商品价签上做文章,以低价吸引消费者购买,然后在结账时按高出标价收费。
案例:近日,家乐福和沃尔玛纷纷曝出低标高结的消息。为此,今年1月26日,相关部门对该两家企业罚款950万元。
支招:消费者在结账后最好花点时间当场核对商品的标价与付款的清单是否相符,做到明白消费。遇到类似消费侵权,要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还可拨打物价热线12358投诉。
潜规则2
快递先交款后验货
事由:快递人员送网购货品等到户时,要求消费者先交款签收再开包验货。并声称“只对商品的外包装是否完好负责,而对包裹内的物品破损、丢失、调包等问题不承担责任”。
案例:去年4月,浙江省衢州的林女士花2400元网购了4瓶香水。快递公司送货上门时,拒绝了她先看货再签收的要求,称“如果现在不签收,只能自行去公司取货”。林女士签单付款后,开包发现只有3瓶香水。在和卖家磋商一个多月后,林女士因缺乏相关凭证和依据不得不吃下哑巴亏。
支招:“先签字后验货”的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行业标准。消费者应当据理力争,坚持先验货后签收。
潜规则3
手机吸费宰人无形
事由:一些不法分子通过技术手段,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手机确认定制服务或自动拨打声讯电话,以此扣除高额费用。
案例:日前,昆明市民小雯连续几天接到陌生号码的来电,响一声就挂断了。再打回去,那边却传来了机械的答录声。月末,小雯手机里刚预存的500元话费没了。原来,她中了“响一声”陷阱。
支招:消费者应当详细核对话费明细,有问题可及时向工信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及其下属部门投诉处理。
潜规则4
餐厅禁止自带酒水
事由:很多酒店餐厅都规定“禁止自带酒水”,或者对消费者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
案例:近日,消费者王先生在江北建新北路一家火锅店用餐时,带了一瓶雪碧饮料,却被告知“禁止自带酒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
支招:“禁带酒水”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条款无效。两法相加,“禁带酒水”是无效的。遇此情况,消费者应妥善保存证据,向工商局或消委会投诉处理。
潜规则5
网购秒杀是逗你玩
事由:很多消费者参与“秒杀”,哪怕以最快的速度点击出手也“秒”不到。
案例:2010年12月10日,网友“蔺先生”投诉国内某大型电器商城组织的“秒杀”活动。“蔺先生”称“秒杀”成功的用户是该电器商城的员工,广大网民却很难进入“秒杀”页面;即便进入了,却显示活动结束。“蔺先生”怀疑该电器商城是在骗取流量。
支招:对于秒杀,消费者应保持冷静和理智。不要因一时的冲动中了商家的圈套。网络购物存在一定的风险,在购买前要看清楚,不要贪图便宜。
潜规则6
房产中介凭空收费
事由:一些不良房产中介打着“贷款服务费”、“快件红包费”等幌子变相加收佣金,并且不开发票。
案例:消费者张女士前段时间通过渝北区吾丰行地产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后发现对方收了1500元的快件费。问中介方,说是为了加快办证速度而给交易所办事人员的红包钱。张女士要发票,对方说:“你做手术给医生红包,会要发票吗?”
支招:按相关规定,中介机构收取的服务费和代缴费用以外的费用,应当予以退还。所以,“红包费”等没有发票的收费,消费者可要求退还。同时,消费者应尽量选正规中介办事。
潜规则7
银行擅开短信收钱
事由:某些银行随机抽中客户账户开通收费短信服务。如果客户不想开通,得拿着身份证去银行柜台取消。
案例:戴先生2009年5月在某银行开了个存折账户。开户时,他明确拒绝了银行方面办理短信通知服务的要求。不料,之后银行每月都从其账户上扣2.4元的短信服务费。
支招:此举明显违反《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遇到上述情况,消费者可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消委会投诉处理。
只说“不”还不够
分析行业潜规则,大多存在于强势行业和服务业中。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利用消费者容易忽略或者完全不懂的环节,将自身利益无限扩大,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在启动内需、刺激消费的大背景下,如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潜规则横行,谁还乐于消费呢?
如何打击潜规则?有人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它们曝在阳光下,让消费者学会向潜规则说“不”。但曝光只是一种手段,除了对潜规则说“不”,最根本的还是要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树立健康诚信的行业新规则,提升消费者地位,打造对消费者友好的法律环境。
来源: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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