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新闻] 我县下拨201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日前,我县下拨201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近1300万元,全县共有10451名城乡困难居民从中受益。其中,城镇居民386人,农村居民10065人。低保对象都是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照有关规定的标准,经村(居)民代表评议并先后二次公示后确定的。根据我县有关规定,目前我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是每人每月400元;农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是每人每月240元。各乡镇(街道)将县级下拨的低保金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专项管理,并按月及时足额将低保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发放时,各乡镇(街道)必须严格坚持“三公开一监督”制度,严禁克扣、平均分配和拖欠补助款。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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