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台湾高等学校将在浙江等6省市招自费生
据新华社北京5月6日电 记者6日从教育部获悉,经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核准成立并准予在大陆招收学生的台湾高等学校,2011年将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招收自费生。报名条件要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参加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招生院校。毕业于台湾承认学历的大陆41所高校且目前户籍在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的毕业生或入学前户籍在上述6省市的41所高校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可报考台湾有关招生院校。
学位方面,被录取考生必须在台湾修完全部规定课程,并论文答辩合格后取得台湾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方可作为大陆有关部门认证的依据。在台湾“陆生联招会”和“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备案的大陆学生在台湾学业期满,获得台湾高等学校颁发的学位证书,大陆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承认。
此外,台湾有关招生高等学校于2011年7月4日前结束本科录取工作,并将录取名单通过“陆生联招会”提供给“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海峡两岸招生服务中心”将录取名单提供给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省市招办。凡被台湾高等学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大陆高校统一录取,有关省级招办不得再向大陆其他高校投放已被录取的考生档案。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