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若水兮 发表于 2011-8-21 15:24:29

[专题问答] 离婚了,怎么办?【婚姻法最新解释】

      问:我和我老公都是外地人,到浙江做生意十多年了,婚后买了两套房子,贷款的时候是两个人去签名的,我以为房产证上就是两个人的名字,但结果发现房产证只有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我不知道这种情况,万一以后我们两个分手了,经济上要怎么算,这个房子我有份吗?

       答:这个不用担心,无论新旧司法解释都规定了,只要是结婚证领出来之后,夫妻双方再购买的房子,无论房产证上写的是单方名字还是双方名字,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离婚了,夫妻一人一半分割。


       问:我老公婚前买了套房,婚前他付了五成的房款,房产证写他的名字。结婚后全部还清房款,但钱是我从娘家借的。我今年三十一岁,有个三岁小孩。原先我有份很好的工作,但为了家庭,我另外找了一份工资不高,但是清闲可以照顾家里的工作,家务全是我在做。如果哪一天离婚,我不是一无所有了?

       答:根据新的司法解释,这套房应当判给男方。但婚后的共同还款部分属共同财产,男方必须将这部分折算补偿给女方。另外,婚后女方从娘家借来的钱,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债务,丈夫也应当分担一半。离婚时应当返还给女方娘家。但是女方必须举证钱确实是从娘家借来的,证据包括女方打的借条。

       另外强调一点,婚后夫妻无论哪方以个人名义借款,都视为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


       问:3年前我家拆迁,分了三套房,后来我结婚了,把女方加进了其中一套的房产证里面,那离婚的话她是不是要分我半套房子?拆迁的时候我们还没结婚的。

       答:虽然拆迁时没有结婚,但是婚后把其中一套房屋加了女方的名字,就是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女方当然可以分得一半。如果没有加对方名字的话,就是婚前个人财产。


       问:我跟老公结婚时,男方父母首付,房产证上也是男方的名字,但是我一个人在还贷款,这也算男方个人财产么?

       答:如果是在领证之后买的房子,那么这套房就是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离婚的话,虽然判给产权登记人这方,但首付的部分要按照比例扣除,剩下的两人再分割。

       如果是在领证之前,那么房子就是男方的。婚后贷款即便用女方名义在还,也应视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部分的按揭以及利息,男女双方平分。

       一定要强调的是,婚后不论用夫妻哪方的名义还贷,都视为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因为夫妻的财产无法明确区分,“一个人在还贷”的说法很难找到证据支持。





夹软 发表于 2012-4-20 20:16:47

不想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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