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浸月 发表于 2011-8-27 10:39:41

[案件传真] 成都一名妇女花90元伪造居民身份证获刑半年

       四川新闻网成都8月27日讯 成都一中年妇女以90元找人伪造居民身份证,交易现场被挡获,换来6个月的有期徒刑。近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以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悉,2011年5月10日13时许,被告人王某在成都市武侯区某大学北门门口与杨某约定,以90元的价格为杨某制作1张姓名为“杨某某”的假身份证,收取杨某定金50元。后被告人王某在九眼桥找到一中年男子制作了假身份证,并于5月11日13时许与杨某在某大学北门门口再次见面,被告人王某将制作好的假身份证交给杨某,并收取余款40元。交易完毕,即被公安干警现场挡获。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某以盈利为目的,伪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告人王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系初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当庭未表示上诉。

       来源:四川新闻网作者: 武侯法 余娜

夹软 发表于 2012-4-20 20: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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