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1-9-15 08:31:52

[法制新闻] “借走”邻居300多万元母女俩犯诈骗罪获刑

       昨天,江北法院判决了一起诈骗案。俩被告是一对母女。母亲为赚取高额利息,向街坊邻居借钱,在江北区两个赌场内向赌博人员发放高利贷。母亲难维持资金链时,又把女儿拖下水,指使女儿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街坊四邻借钱。母女俩从2009年2月至案发,共“借走”街坊四邻300多万元(本报5月26日曾做过报道)。

  江北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某、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进行非法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胡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被告人胡某、王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为了帮助母亲归还高利贷而骗取他人钱财,在犯罪起因和赃款去向上有别于其他诈骗犯罪,在量刑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判决,胡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两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宁波晚报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诸葛宁 陆虹)

ugvyu 发表于 2011-9-15 16:41:59

{:soso_e127:}

步步为赢 发表于 2011-9-20 14:29:54

现在的人都已经疯狂了

夹软 发表于 2012-4-19 19:21:28

真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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