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围 发表于 2011-9-21 08:22:10

[法制新闻] 司法部回应“司考大面积泄题”:未证明泄题属实

     司法部回应“司考大面积泄题”

  正了解情况,称从网友微博内容看,尚无确凿证据显示该事件是一次泄题事件

  本报讯 (记者 邢世伟) 继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陷入“泄题门”后,19日,一位网友在微博上爆料称上周末进行的2011司法考试大面积泄题,网友通过微博转发数千次,司法考试陷入“泄题疑云”。昨日,司法部方面表示,司法部已经获悉此事,正在了解情况,如情况属实将展开调查。

  爆料

       “开考前2小时考题出现”

  9月19日,一位微博名为“2011年司考泄题了”的网友在其新注册的微博上发布的一条微博引爆网络。该微博的内容为:“有什么比法律的不公正更不公正的事?2011年司法考试大面积泄题,某培训班的学员……这些学员又通过转发,使很多考生事先得到了标准答案。呜呼哀哉,法律的公正是一切公正的源头,司考又是法律的源头,如果连源头之水也被玷污,我们还能相信什么?”

  在该微博的文字后,该网友附上了一张手机短信的截屏图。该截屏图上显示的时间是9月18日中午12点10分,短信内容涉及部分司法考试的考题相关内容。这意味着在司法考试14时开考前的2小时,有人用短信通知了考试的考题。

  司法部

  如事件属实将严厉处理

  针对此次由网友爆出的国家司法考试泄题事件,昨晚,记者采访了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的有关工作人员。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方面称,目前司法部已经获知了这个事情,但是从网友微博提供的内容看,还没有十分确凿的证据显示该事件是一次泄题事件。

  司法部法制宣传司方面表示,目前司法部正在对这个事件进行了解,如果该事件确实属于严重的泄题事件,司法部将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相关的责任人将面临严厉的处理。

  说法

  “短信与真题相似度很大”

  专家称如事件属实,相关人员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

  在“2011年司考泄题了”网友发布微博后,上海政法学院教师兼任国家司法考试培训师张进德在其微博上转发了这则帖子。

  张进德在微博上称,现在微博上显示的消息只是源自网友的这张图片和转发。照片显示的短信内容,并非真题的原题,但相似度很大,覆盖了一些主要题目的考点。

  如果这张图片显示的内容属实,泄题的可能性较大,因为简单的考前预测,是不能达到这个程度的。

  张进德认为,如果泄题事件属实,相关人员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

  张进德对媒体表示,如果确实泄题,可能出现问题的渠道一个是出题人,或者是试卷印制环节的具体操作者、试卷印制完毕后的掌管试卷的相关官员以及试卷在运送环节的具体操作者。除了泄题者应承担法律责任,试卷内容的传播者也应承担责任。

       来源:新京报

鱼老大 发表于 2011-9-21 09:59:57

属实的话那真的是败坏了水源!

夹软 发表于 2012-4-19 19:25:26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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