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请教有法律知识的前辈
我父母原先承包田地,在大概2004年因承包期到期,而且村里已不再对外承包收回田地,只因在承包期间我父母把居住的地方建立在承包的田地上,而且一边种地一边做起了养殖(养鸭)。在承包合约结止到现在,期间有通知过说让我们搬让,而且会出一定的赔偿费用,但因赔偿费用一直未定所以我父母也一直住在那没有搬出。今天又收到村委会的通知,说让下月10日之前必须搬掉,否则会叫大型挖掘机来拆掉,强拆之下的鸭子牲口的安全问题概不负责。在这种情况下,我想问一下,村委会有这种权利吗?难道我们就这样搬走了,一点损失都不赔偿吗?起码我们在这里住了10多年,房屋建筑及其他设施的配备都免费赠送吗?
想请问有法律知识的前辈,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乡村往事 发表于 2011-9-23 14: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 ...
谢谢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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