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我县将向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浙江省抚恤优待证》
为加强重点优抚对象的证件规范管理,建立优抚对象的管理服务机制,进一步增强重点优抚对象的政治荣誉感和责任感,我县将发放《浙江省抚恤优待证》。据介绍,此次发放对象为三属(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据统计,我县有1000余人符合发证条件。
近年来,我县始终坚持做好拥军优属工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定期及时足额发放烈军属、伤残军人补贴,对重点优抚对象实行“医疗一站式”结算,通过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切实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和温暖,对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 潘旭婷 通讯员 陈军杰 孔万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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