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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故事] 90后小伙子和13岁少女同居被刑拘:警察宣布时,两人都傻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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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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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08:55: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因不堪忍受父母长期的粗暴教育,13岁的女孩小丽(化名)离家出走寻找“真爱”,与网恋一年的90后男青年小刘同居。接到小丽父亲的报案后,洪塘派出所阻止了这桩荒唐事,当以涉嫌强奸对小刘实施刑事拘留时,小丽竟对民警说,这是双方自愿的,不要多管“闲事”。

  “我女儿被拐骗到宁波了!她说已经和男朋友住在一起了,而且还打算结婚!可她还不满14岁啊!”前天,一名操陕西口音的男子焦急地跑进江北公安分局洪塘派出所,向值班民警求助,称女儿小丽可能被骗到了洪塘,住在了一个刘姓男子的暂住房里。

  民警找到了小丽。“我们是通过QQ聊天认识的。”她告诉民警说,因为父母对她不好,自己才离家出走的,并决定嫁给小刘,不愿再回到父母身边。她说,父母从小就重男轻女,对她丝毫也不关心,稍不满意不是骂就是打。她从来也没有感受到家的温暖。去年,她在上网时,认识了小刘,经过一段时间的网上聊天,两人渐渐产生了好感。小丽说,每当她在家中因小事而被打骂后,她都会上网向小刘倾诉,小刘每次都鼓励安慰她。“他就像大哥哥一样关心我,在他这里我感受到了温情。只有他对我好,关心我、爱护我。”小丽这样说。

  今年10月10日,为了点小事,父母又对小丽动起了手。性格刚烈的她一气之下离开了家,独自来到宁波找到了小刘,说是要嫁给他。“这孩子看上去完全是个大姑娘了,我们就都没有阻止他们住在一起。”小刘的几个长辈说,当时,他们还为小刘找到这么个情投意合的姑娘而高兴呢。前几天,小丽还要小刘带她回小刘安徽老家去见未来的公公婆婆呢。没想到就这个时候民警找上门来了。

  民警将小刘和小丽带回派出所后,小刘向民警承认了和小丽同居一个月的事实。当民警告诉他,小丽尚未满14周岁,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涉嫌强奸罪。小刘顿时傻了眼。“民警同志,她是自愿和我在一起的呀,这也犯法啊?”一旁的小丽也急了眼,一个劲地说要等他回来结婚成家。

  得知小刘被刑事拘留后,小刘的长辈和工友也有些想不通了:明明只是和女友发生了关系,两情相悦的事,怎么能算强奸?民警解释说,这是因为小丽还未满14周岁,属于幼女,而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只要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构成强奸。当然,法院在审判时还是会按照情节轻重而酌情量刑的。

  来源:宁波晚报 记者 戴伟龙 通讯员 罗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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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2: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没人报案,就不算强奸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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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17: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無羽 发表于 2011-11-16 12:15
没人报案,就不算强奸罪吧。

谁说的 没人报案,就不算强奸罪吧。  现在局长规定带套才不算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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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6 20:01: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晕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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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7 10: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不知者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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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9 09:40: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这个案例挺有教育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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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的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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