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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
二、主办单位:宁波市体育局
宁波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宁波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市)体育局、教育局
宁波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宁波市足球协会
四、协办单位:各参赛学校
五、参赛单位:宁波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各定点学校
六、参赛资格:
(一)运动队
每支运动队由一所学校的在读学生组成。
(二)运动员
运动员必须按照《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注册管理规定》办理注册,并到宁波市联赛委员会领取由全国联赛委员会统一制版、编号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员注册表、参赛资格登记证》。领取参赛资格登记证的审核依据为二代身份证和学籍卡,审核、管理单位为市级联赛委员会,宁波市级联赛委员会审核完毕后上报省联赛委员会备案。运动员凭此参赛资格登记证参加本年度的布局城宁波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七、报名办法:
(一)组别设置和年龄规定
1、小学设男子甲组、男子乙组、女子组
小学男子甲组: 1999年8月31日至2002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在校学生(15人大名单中99年出生的不多于2人,其余为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小学男子乙组:200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在校学生
小学女子组:199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在校学生(15人大名单中2000年出生的不多于2人,其余为199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初中设男子组、女子组
初中男子组、女子组为16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2、高中设男子组、女子组
3、高中男子组、女子组为 19 岁以下(1993 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人数
1、小学男子甲乙组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教练员必须持有校园足球指导员证书或以上级别证书),甲组运动员大名单人数不超过15人,乙组运动员大名单人数不超过10人,比赛时确定20名上场人员(其中甲组10人,乙组10人)。
2、小学女子组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教练员必须持有校园足球指导员证书或以上级别证书),运动员大名单人数不超过15人,比赛时确定10名上场人员。
3、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分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教练员必须持有校园足球指导员证书或以上级别证书),运动员大名单人数不超过20人,比赛时确定10名上场人员。
高中男子组、女子组,分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教练员必须持有校园足球指导员证书或以上级别证书),运动员大名单人数不超过20人,比赛时确定18名上场人员。
(三)教练员、运动队报名必须准确填报下列内容:
1、运动员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及学籍卡办理注册;
2、凡加入宁波市校园足球联赛,需填写《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学校注册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教练员(教师)注册表》。
(四)报名运动员必须是身体健康,适合从事足球运动的学生,注册时须上交六个月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
(五)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参赛过程中不得更改,运动员的球衣号码不得出现0号。
(六)报名运动员在本赛季内不得代表其它学校的运动队参加比赛。
(七)小学男子甲组、小学男子乙组、小学女子组、初中男、女组,高中男子组、女子组的各带队老师于2012年 月 日前到宁波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注册运动员身份信息核对。(核对时需带上注册运动员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籍卡或学籍证明、运动员健康证明)
(八)运动队的报名单在联赛开始前经市级联赛委员会确认后,由市级联赛委员会在本地区联赛开始前一周,上报全国联赛委员会备案。
八、竞赛时间、地点:
各定点学校足球场。
各级联赛于2012年4月中旬开始至2012年6月中旬结束。
九、赛制:
市区中、小学校比赛采用分组分阶段双循环进行主客场制比赛,中学及小学校比赛县(市)区学校采用分阶段双循环进行赛会制比赛。
(一)小学生比赛:
1、小学生男子甲、乙组
第一阶段
小学生男子甲组17队;市区组分为A、B两个小组,A组队伍为; 太古小学, 江东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宁波市修人学校, 唐弢学校B组队伍为; 高桥镇中心小学, 雅戈尔小学, 华茂小学, 翰香小学A、B两个小组进行主客场双循环比赛
C、D组队伍为各县(市) 区组进行赛会制双循环比赛。C组队伍为; 慈溪市彭桥小学, 慈溪市崇寿镇中心小学, 镇海精英小学, 庄市中心学校.
D组队伍为; 余姚市陆埠镇中心小学, 肖东小学, 灵山学校, 低塘小学,, 宁海实验
第二阶段
A组、B组、C、D组的前2名学校进入第二段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赛进行四分之一比赛、半决赛、决赛,决出1—4名和5-8名。
小学生男子乙组13队;市区组各分为A、B两个小组,A组队伍为; 高桥镇中心小学, 茅山小学, 雅戈尔小学,, 修人学校B组队伍为; 太古小学, 江东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唐弢学校, 庄市中心学校,A、B两个小组进行主客场双循环比赛
C组队伍为各县(市) 区组进行赛会制双循环比赛。慈溪彭桥小学, 慈溪市崇寿镇中心小学, 宁海实验小学, 肖东小学, 低塘小学,
第二阶段C组的前3名学校.A.B组的前2名及成绩好的第三名学校进入第二段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赛进行四分之一比赛、半决赛、决赛,决出1—4名和5-8名。
2、小学生女子甲、乙组
女子组甲组12队.分2组进行赛会制单循环比赛。A组队伍为慈溪市崇寿镇中心小学, 慈溪市文棋小学, 余姚市陆埠镇中心小学, 余姚市河姆渡镇校, 庄市中心学校, 镇海精英小学, B组队伍为宁海强蛟中心小学, 奉化武岭小学, 象山县林海学校, 太古小学, 雅戈尔小学, 修人小学各组前4名进入第二段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赛进行四分之一比赛、半决赛、决赛,决出1—4名和5-8名
女子组乙组10队.分2组进行赛会制单循环比赛。A组队伍为慈溪市文棋小学, 余姚市河姆渡镇校, 庄市中心学校, 修人小学, 太古小学B组队伍为宁海强蛟中心小学, 武岭小学, 雅戈尔小学, 武陵小学, 茅山小学;各组前4名进入第二段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赛进行四分之一比赛、半决赛、决赛,决出1—4名和5-8名
(二)初中男子组、女子组比赛:
1、初中男子7队分A.B组进行赛会制双循环比赛。A组队伍为华茂初中, 宁波市春晓中学, 宁波市明楼中学,B组队伍为; 奉化市技工学校, 宁海跃龙中学,余姚市丈亭镇,, 余姚市泗门镇初级中学各组前2名进入第二段比赛,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赛半决赛、决赛,决出1—4名
2、初中女子组3队进行双循环赛会制形式比赛。决出冠亚军
(三)高中男子组、女子组比赛:
1、高中男子分组
1、 高中男子组比赛6队进行双循环赛会制,按积分多少
决出1—6名。高中男子组联赛于2012年4月中旬开始,
2、高中女子组;
2队进行双循环赛会制形式比赛。决出冠军
(四)竞赛规则
参照国际足联最新版本《足球竞赛规则》和中国足球协会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规定
1、初中生,小学生比赛为5人制,初中生,小学生男子甲组可报10名队员,小学生男子乙组可报10名队员,小学生女子组可报10名队员,替补人数不限。
2、初中生,小学生男子甲组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小学生男子乙组比赛时间为20分钟,上、下半场各10分钟。
3、高中生比赛为11人制,每队可报18名队员,替补人数不限。
4、高中生比赛每场比赛时间为80分钟,中场休息时间为10分钟。
5、比赛使用四号球,高中生比赛使用五号球
6、比赛时运动员统一使用布面胶钉鞋(皮面足球鞋一律不准上场参加比赛)。
7、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准佩戴饰物。
8、各级联赛阶段,各参赛队教练员、运动员必须办理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医疗保险(包括交通、主客场比赛)。
9、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服装,服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10、五人制比赛中替换队员可以在比赛未成死球时进行替换,替换必须在替换区内替换,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以重新替换上场。11人制比赛换人根据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实行。
11、五人制比赛中场开球直接射门得分无效,并由对方守门员发球门球。
12、五人制比赛中发界外球、任意球、角球、球点球时一步也不能助跑,守门员发球门球、守门员球皆用手抛球恢复比赛。
13、五人制比赛中守门员发球、界外球、任意球、角球、球点球均不能超过4秒,否则由对方发球,如守门员发球违例,则由对方队罚间接任意球。
14、杜绝一切非体育道德行为的发生。五人制比赛反对危险动作,禁止铲球和合理冲撞。
15、比赛中运动员被裁判员出示黄牌累积两次,红牌一次者(如纪律部门无更重的处罚)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
16、在一场比赛中,因连续两张黄牌而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不做累计。
17、在一场比赛中,被出示一张黄牌后又被出示红牌的,该黄牌仍做累计。
九、名次决定: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按下列条款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小组全部比赛的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6、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四)计分办法之特殊规定:
1、一方球队比赛弃权,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
2、双方球队比赛弃权,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双方各计0分;
3、如果出现一方球队罢赛,将通报批评该球队,并取消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注册资格。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实际比分差距大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4、中途退出联赛,将通报批评该球队,并取消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的注册资格。所有参赛队与该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
十、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
全国联赛委员会设立“优秀城市组织奖”、“优秀校园足球工作者奖”、“优秀参赛学校奖”、“全国优秀足球指导员奖”、“优秀校长奖”等奖项。
(二)处罚(详细内容见《2011-2012年度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
1、运动队在报名及比赛过程中,经确认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比赛弃权论处,并停止其学校一年以上的注册及比赛资格。
2、一名运动员一年度内只能代表一个运动队参加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凡违反此规定的运动员,将被立即取消比赛资格。所违规代表运动队相关参赛成绩按0 :3判负,如实际比分差距大于或等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3、凡被取消注册资0格的运动队、运动员,由杭州市联赛委员会报送全国联赛委员会备案。
4、小学生男子甲、乙组的比赛中,若有甲组队员或乙组队员弄虚作假,上场踢非自己组别的比赛,一经发现,由杭州市联赛委员会给予以下处罚:
(1)取消本场比赛成绩按0 :3判负,如实际比分差距大于3球,以实际比分为准;
(2)取消本年度所有比赛成绩及参赛资格;
(3)扣除竞赛补贴、交通费补贴;
(4)取消宁波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定点学校资格。
十一、资格审查:
运动员在参加各阶段比赛时,其资格由市级联赛委员会审查确认,方可参赛。
十二、比赛场地:
5人制场地规格:20米×40米;球门规格:2米×3米
11人制场地规格:45米×90米;球门规格:2.44米×7米32
十三、裁判员:
由宁波市联赛委员会选派。
十五、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宁波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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