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网友的帖子-----------3月11日。网址:http://nhzj.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189252
今日,宁海台播出102线公交司机遭乘客殴打,一名男子从后门上车,说自己孩子的脚被后门夹住了。说着就给了司机一顿拳脚。笔者仔细想想,宁海公交公司采购的这批江淮客车,无论是开门方式和设施都很难在乘车过程中,夹住乘客的脚,且配备的是高清晰摄像头,驾驶员根本不可能看不见。
这位乘客还嫌不够,拔走了公交车的钥匙。且不论事情的后半段,一位乘客怎么能拿整车人的安全开玩笑?后来,经监控显示,车门根本没有致使该乘客的小孩摔倒。最近,浙江屡屡发生公交司机被打事件,其中宁海公交司机也遭遇了殴打。我们平时总是严格评判公交司机是不是文明热情服务,但是宁海的乘客朋友都做到遵守规则了吗?根据宁波市公共汽车乘坐规则第三、四条规定,第三条 乘坐公共汽车的乘客应当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服从乘运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乘坐秩序;无人售票公共汽车实行前门上车、后门下车,乘客上车后应当向后车厢移动;乘坐单门公共汽车时,应当先下后上。而根据第十九条 凡扰乱公共秩序、危害交通安全、损坏运营车辆和车站设施设备,侮辱、殴打、伤害乘运人员和乘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显然,宁海这起事件该乘客已经明显违规。 让人寒心的不在这里,同样经视新闻报道的司机被打事件,乐清的乘客选择正义地报警,而宁海的乘客从监控上看,避而远之的有,围观的有,任由该男子暴打。
另外,我认为乘客用暴力手段伤害公交司机的人身合法权益,是一种严重的社会暴力犯罪行为。乘客的这种暴力犯罪行为,已经触及到了法律的尊严和底线。对于恶意伤害公交司机的暴力犯罪行为,宁海公交作为“娘家人”应积极主动,协助受害司机和司法部门,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这是公交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如果仅仅教育公交驾驶员要耐心,存在问题的找毛病,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这种社会暴力犯罪行为的一种纵容。在公交司机面对乘客的恶意肢体伤害时,公交部门应该积极鼓励公交司机及时报案,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公交部门更应该设立专人,以维护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对于恶意殴打公交司机的逃脱者,公交部门更应该把相关的车载视频,及时提供给有关的公安机关,敦促公安机关尽快抓到施暴者,以维护公交司机的合法权益,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最后,我认为只有让公交司机有尊严,才能更好地让公交人服务于公交。公交优先,公交必须优秀,管理者必须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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