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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4:5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用人单位可以收取押金吗?   做不满一年就真的不能退还押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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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6: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很多单位以各种借口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的现象,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单位向劳动者收取押金。用人单位如有收取费用的应立即退还劳动者。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录用职工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法收取押金的,可以依法处罚。对于单位违法收取押金的行为,您可以向有关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9、84条

  《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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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0 16: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法律法规] 关于严禁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的通知
http://bbs.nhzj.com/thread-153709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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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30 20: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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