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975|回复: 0

[常识] 化妆品保存不当易变质

[复制链接]

1429

主题

5428

帖子

3万

积分

Lv.19 宰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34490
在线时间
180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5 23: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对功能关注较多,至于化妆品如何保存,却很少有人向销售人员问及。近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化妆品时,除了要挑选质量、品牌信得过的商品,也要注意保存方法。“一般都是放在家里的浴室里,片装的面膜放在冰箱冷藏室里。”市民张女士说,放在浴室,洗脸、洗澡后用起来也比较方便。采访中记者也发现,不少市民图省事,直接将化妆品放在卫生间、浴室等相对潮湿度较高的地方,或者是放在卧室的化妆台上,认为“光线较好,适合化妆。”那么这样做是否正确呢?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强烈的紫外线有一定的穿透力,能使化妆品中的一些物质发生变化,影响使用效果,甚至发生不良反应,所以,化妆品应避光保存;与此同时,高温会使化妆品的乳化体遭到破坏,造成脂水分离,使化妆品变质失效;而寒冷的季节,不宜将化妆品放在室外,温度过低会使化妆品中的水分结冰,乳化体遭到破坏,融化后质感变粗变散,失去化妆品的效用,对皮肤产生刺激;此外,过于潮湿的环境会使含有蛋白质、脂质的化妆品中的细菌加快繁殖,发生变质;化妆品的保存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不宜长期存放,以免失效。
   
      (来源:山西晚报 记者 贺淑宁)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9 06:45 , Processed in 0.083672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