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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撞人或非机动车事故,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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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16 10: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前些天和同事外出办事,开车经过一个路口正在调头,车头还没甩正,就被内侧车道中一辆逆向飞速行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上,骑车人倒地受伤,我们车辆的前保险杠也有一定程度的损伤。在我们看来,这真的算是一件“躺着中枪”的事情,相信很多开车的朋友和我们有着同样的感慨,如今出门在外不怕车撞车,更怕车撞人(当然也包括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车撞车,双方至少都有保险;撞了人,即便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要连带一些责任。那么遭遇类似事故通常会如何处理?今天我们就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以及非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的亲身经历和大家聊聊。

简单的说,我们可以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之间的事故理解成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包括定责、保险赔偿等都非常相似。但是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碰撞,则涉及到无责赔偿等事宜,我们分别为大家介绍。

◆  发生与非机动车或行人的事故后,应该如何做?

1、第一时间摆放警示标志

不论什么样的事故发生后,我们要第一时间开启双闪警示灯,而后取出三角警示牌摆放在车后规定区域内,且一定不要盲目挪动现场。

2、查看人员受伤情况

    这时我们需要询问和查看事故中双方人员的状况,是否有人员受伤,伤情是否严重,是否需要立刻送医等等。如果受伤人员只是皮外伤、小擦碰,可以自如行动、并无大碍的话,可以先移至路旁安全区域休息。若伤势较重,应当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安排送医。

一些情况下我们可能不能判断受伤人员的伤势,或是没有辨别经验,切记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不要主动移动受伤人员,避免他们二次受伤,应当及时拨打急救电话。

    当然这里并不单单针对非机动车一方而言,若机动车上的驾乘人员有人受伤也要第一时间处理。

    3、现场拍照/清理现场

查看完人员受伤情况之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将现场情况拍照留下证据。若现场车流量不大,并未对其他车辆产生太大影响,或是事故责任难以判断,双方对责任认定各执一词,可以保留现场准备报案。除此之外可以考虑将车挪至一旁,不影响其他车辆的通行。



与非机动车相撞应当公断还是私了?视具体情况而定

●  非机动车全责(我们遇到的案例)

    常见事故种类:非机动车逆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

若双方几乎无损失,建议私了

    这一类机动车无责的事故其实是很多人最为关心也是最为头疼的,若只是简单事故,双方没有损伤或轻微损失,并且非机动车一方全责的认定很明确,这种情况下为了节省时间,机动车一方可以与非机动车一方确认责任,告知对方承担全责,既然没有任何损失,建议协商私了最为稳妥。

车辆严重受损或有人受伤送医后,一定要报案,不要私了,否则保险不赔。

    若非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受伤,并且伤势比较严重,建议尽快拨打急救电话,因为任何时候都是救人最要紧,同时不要忘记主动报警,拨打122或者110都可以,千万不要送医后不报警寻求私了,因为只有出具报案后警方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才能得到保险公司对于伤者的相应赔付。

●  机动车全责

    常见事故种类:机动车走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逆行等。

若事故很轻微,建议主动道歉,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寻求私了。

    这种情况下,双方基本无损失,但非机动车一方由于事故中受到惊吓,可能会情绪激动很气愤,他们更多的是需要机动车一方拿出一个诚恳的态度,而并非为了赔偿。为了避免处理事故环节浪费过多的时间成本,一般建议大事化小,机动车主拿出诚意表示歉意,承认自己的过错,同时建议对方私了。

若双方有损失或对方不依不饶,一定要报警解决。

    若事故中双方有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为了不让机动车一方承担过多损失,此时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即便判定机动车一方负全责,也有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机动车一方不会压力太大。

对于非机动车一方无损失但不依不饶,摆出一副不给钱不让走的架势时,最好报警解决。通常情况下交警对于双方无损失的事故建议双方各退一步,即便要求赔偿也没有任何根据,对方也就不好在无理取闹了。



●  双方责任

    常见事故种类:机动车走自行车道,自行车逆行等。

如果事故中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而且并没有造成什么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可以在各自认可自己都有不规矩行为的情况下,协商私了。往往此时大家都知道自己不完全在理,很容易就各退一步也就小事化了了。  

与上面提到的案例相同,若事故中有人员受伤,不论责任归属,一定第一时间送医,同时要报警,否则产生的费用可能保险公司不会承担了。

●  双方无责

    常见事故种类:机非混行道路正常行驶双方碰撞、爆胎翻车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

双方无责的情况可能并不多见,比如在机非混行的狭窄道路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都在靠右正常行驶,行驶中发生碰撞,往往会判定双方无责。

双方无责的情况下肯定就是各自修车看病,不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双方大多都会认定对方为主要责任,所以寻求私了可能不太容易,不过如果损失不大建议还是退一步,寻求私了。

    若有人员受伤或车辆严重损失,肯定还是报警解决为宜,这种情况下建议交警帮忙调解,尽量不要走到公断双方无责判定的那一步,因为对于双方均没有责任的判定,有些保险公司会拒绝赔付,虽然也曾有不少车主为此和保险公司对付公堂,但是终究后患无穷,劳民伤财。

可能有朋友会说,那定一个双方责任不就可以拿到赔付了么?这样的作法虽然可以拿到赔付,但是一旦未来对方再有什么纠纷牵扯到你,你都要为此负一定的责任,所以一定不要自作聪明。

◆  机动车与行人相撞(机动车驾驶员必看此段)

    建议报案公断

    上文提到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责任认定的方法,大部分适用于机动车和行人间的碰撞,但是行人这个群体比较特殊,我们建议发生碰撞后,不论机动车一方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建议都报警解决。

因为一直以来在很多行人的意识里,机动车不敢撞他们,即便他们全责机动车也需要连带承担一些赔偿义务,因此出现事故后行人更容易不依不饶开口要钱。即便是协商私了解决,也不排除我们驾车离开后行人反咬一口说我们逃逸,因此在没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与行人发生碰撞不论谁的责任都建议报警解决,至少我们有可能为此负担的损失是可控的,一旦私了,后患无穷。

    机动车无责,可能要付无责赔偿责任

    可能很多车主会担心,一直以来人们脑海里那个没责任也要赔偿的规则存在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行人车为弱势一方,即便是事故中机动车无责,也要在赔付环节连带做出一些额度的赔偿,或是追加机动车因为安全观察安全驾驶造成的次要责任,担责比例通常在10%左右。

    这种情况下,若双方损失不严重,交警通常会建议双方各自修车看病,只有某一方不接受调解或受伤严重的情况下,才会进行定责。

    若真走到无责赔偿那一步,机动车需要赔付多少呢?按照相关规定,若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且机动车无责,那么机动车一方最多负担行人损失的10%,且这10%由交强险(死亡最高11万元,受伤最高2000元)和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根据投保情况)率先赔付,不足部分再由个人负担。

    有朋友会担心如果非机动车撞坏了我的车,而我自己又没有保险怎么办呢?其实我们的交强险车损险也是可以进行相应赔付的。

    适合私了的情况

    若与行人的事故中,事故很轻微,互相没有任何受伤情况,并且有记录仪等视频资料为证,可以摆出一个解决问题的客气态度,进行私了。


◆  几点建议:

对于很多新手来说,出现事故不要慌,日常行车中一定要遵循以下几点。

1、对责任有判断

    很多新手朋友出现事故顿时慌了,甚至连当初事故经过都描述不清了。我们开车在路上要保持冷静,出现事故不要慌张,要对事故责任有一个大概的预判,才好做出后面的决定。

2、无损失建议私了,省时省力

    在很多人看来,小刮小蹭在所难免,小事闹大更多的是因为相互间态度都很强硬。其实出门在外退一步海阔天空,小刮小蹭大家都互相理解一下,一句缓和的话也许事情就过去了。

3、受伤严重一定报案

    如果事故出现了人员受伤,尤其是严重伤情,一定第一时间寻求报警,因为没有什么比人命更重要,严重受伤后私了会留下很多隐患。

4、保险、手续要全

    很多人在上保险的时候会存在侥幸心理,多少年也没出过事故,某个险种就算了吧。根据自己需求选择险种没错,不过一些基本的险种如三者等还是要上的。另外一定不要驾驶和购买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的车辆,后患无穷。

5、保留事故证据

   事故发生后,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留好证据,现场照片,或配备行车记录仪录像等等,作为后期定责使用,有备无患。

6、远离非机动车

    无论如何,不出现事故当然是最好的。在一些路口、狭窄路段或人车混行的道路中,出现事故真的很麻烦,没有责任还要连带赔偿谁都有怨言,因此开车慢一点,多一些谦让,避免事故是王道。

7、一些制度还有完善空间

    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碰撞,无责也要连带赔偿的问题一直以来就是大家热议的话题。大家站在不同的角色是有着不同的看法,非机动车一方会认为现在开车的人不规矩,这样有些偏向的政策很有必要,可以有效抑制驾驶员的危险行为。

    然而机动车一方则认为,这样的政策鼓励了行人的违法行为。不过在我们看来任何政策都是为了更好的权衡社会关系,大家各行其道相信什么事故都不会出现。然而在目前现状下,政策如果可以与时俱进一下那不是更好么?


总结:

    我们开车在路上,平安到达才是最终目的,了解再多事故处理办法也不如避免事故来的实在。对于那些每天开车走在路上的朋友们,放平心态、谨慎驾驶,尽量远离行人和非机动车,平平安安才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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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复制一下也能精华?  发表于 2013-6-16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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