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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二手车发生事故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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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8 一品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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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17:3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说,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管转让的方式是有偿转让(如买卖),或是无偿的赠与,只要是该发生事故的机动车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即应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不足部分,应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物权法》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其登记与否并不影响其所有权转移的效力。
       可见,车辆交易后,是否过户与事故担责其实并没直接法律关系。

点评

简而言之,原车主不担责。  发表于 2014-5-31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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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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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23:54: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值得注意的问题是,机动车倘若未参加强制保险时的责任又该如何承担呢?显然,此时也应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排除了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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