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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综合减负政策下月实施——个人自负超3000元部分 最高可享90%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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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6 07: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宁波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2013医保年度内,医疗费用中的个人自负、个人承担累计超过3000元的部分即可享受医疗费综合减负政策。其中,3000元以上至2万元部分补助80%2万元以上部分补助90%。”这是记者昨天从宁波市人社局了解到的消息。
       71日资金先划入历年账户
       2013医保年度具体指201351日至2014430日。根据规定,71日综合减负资金将先划入参保人员的历年账户,可以在就医时按规定使用。
       如果参保人员已经申领了社保卡,其综合减负资金即时从历年账户中划出,将于710日划入社保卡中的银行账户;目前还没申领社保卡但原先有工商银行关联过的账户将划入此关联账户。无工商银行关联账户的参保人员在以后领取社保卡时,其综合减负资金即时从历年账户划出,于次月10日划入社保卡的银行账户。
       别相信骗子的“安全账户”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每年综合减负政策实施时,往往有不法分子借医保中心名义进行电话诈骗。
       骗子以医保卡资料外泄、欠费停用、账户透支以及领取综合减负等为借口,一步步诱骗参保人员提供银行卡号和密码,把银行卡资金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致使部分参保人员受到经济损失。因此,人社局提醒广大参保人员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更不要泄露个人信息甚至汇款、转账给他人。
   (来源:现代金报 通讯员 任社 记者 王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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