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警方掌握的信息和我们的调查,黄某等人应该不知道张女士的杀人计划。”高新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说,黄某系退伍军人,从事私家侦探工作近7年,还在重庆开设了分公司。另一方面,死者夫妇的孩子目前已由王先生的兄弟代为抚养。 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黄某犯非法拘禁罪,一审判处一年有期徒刑,同时,黑娃子等人也即将移送审查起诉。 7月5日下午,记者在网上搜索到了黄某开设的侦探公司的网站,并拨打了联系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我从事私家侦探这么一个灰色职业,早晚要触碰法律的红线。”面对检察官,黄某坦言,以前干侦探都是调查婚外情和催账这些业务,这事终归是别人的家庭纠纷,最终因为他的绑人行为,导致一起家庭悲剧。 现实中的私家侦探,跟小说中的福尔摩斯相去甚远。7月5日,记者在网上输入“成都、私家侦探”字样,迅速弹出多家相关公司。“商务咨询”、 “商务调查”,虽然名字各异,但实质都是侦探公司。记者进入一家公司网址,发现其提供了多达16种对公对私的业务,除了个人婚姻、财产、行踪等传统项目外,还有企业诚信度调查、雇员忠诚度调查等看似新颖的项目。记者调查“侦探”自述:几千元可监听电话记者通过网址提供的QQ号联系上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以帮忙寻找行骗记录为由提出咨询,对方答应,并保证只要有姓名和电话,就可以在两三天内搞定。当被问及为何会如此迅速就能寻找到行骗记录,对方称:“我们有特殊的技术手段,可以监听他的电话。还可以调查他以前的通话记录。”但对于技术来源,对方不愿提及。此外,在另一家“咨询”公司还开出了婚姻调查的费用,从几千到几万不等。 一位侦探公司相关人士称,侦探公司的“核心技术”便是通过特殊手段获得信息。 2012年,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四川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首次开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集中行动,400多名涉案人员落网,一位侦探行业相关人士说,在公安的高压打击下,部分侦探头或改头换面,或洗手不干。但是,受市场诱惑,少数“胆大”的仍顶风作案。处事谨小慎微,电话或网上咨询时间不宜过长,走到交易这步必须在办公室面谈,电话和办公地点数月半年就得换,只要觉得客户可疑,立即停止交易。 在这个过程中,不少骗子公司混杂而生,戴着一个名头,但根本没实体和“调查”能力,利用网站进行虚假宣传,以骗顾客掏钱为原则,“最后就玩消失。”律师说法“侦探”行为涉嫌多起违法四川华敏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说,不少侦探公司采用跟踪、安插窃听设备实施监听等方式进行所谓的侦探活动,这种看似专业级的侦探动作,事实上在我国的法律框架下是不被容许的。 “安装窃听器材窃听商业机密,监听个人通话都涉嫌触犯了非法使用窃听器材罪和公民个人信息罪,将拿到的个人资料用于要挟涉嫌敲诈勒索罪,擅自进入他人房间内拍照涉嫌触犯了非法侵入住宅罪。”归根结底,这些侦探公司的目的是窥探个人信息而并非正规的市场调查,本身就是违法的。 陈军说,尽管目前非法获取、售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已经入刑,但没有相应的司法解释对个人信息进行界定,也没有具体的量刑标准。相关新闻广州法院:私家侦探成倒卖个人信息专业户据《法制日报》报道,刚报名参加考试,培训机构的招生短信就发到手机上了;刚把房子委托给某中介公司出售,全市的中介公司都会来电关心“房子卖了没有”;各种形式的诈骗电话里,对方竟然能准确说出你的名字、家庭成员甚至购房购车信息……我们的手机、电子邮箱几乎每天都能收到形形色色的垃圾短信、邮件。 记者近日从广东省广州市法院了解到,这些属于隐私的公民个人信息,正成为各类商家甚至不法分子的敛财工具。而在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种种渠道中,“私家侦探”正成为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专业户。 “人们眼中的‘私家侦探’,大致分为三类:完全诈骗类、确有成效类、确有成效并借以要挟类。”东莞市律师协会会长叶乃锋日前告诉记者,第一类和第三类的“听得比较多”。一位从警多年的公安知情人士干脆称:“在网上找到的东莞私家侦探公司,近八成都是打着幌子骗人钱财。” 来源:高新检法 华西都市报 记者 熊浩然、李天宇 摄影 郝飞 实习生 韩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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