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宁海法院审理了一起特大医保诈骗案。50岁的宁海农民顾某,为筹钱给儿子看病,以伪造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虚假资料、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下文简称“新农合”)补助款,共计60多万元。 2012年,顾某的儿子因患腿部肿瘤在杭州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0多万元。因为没有参加“新农合”,其相关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在儿子住院期间,顾某认识了一个叫“老王”的黄牛。“老王”告诉他,只要提供参保人员的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就有办法伪造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资料,凭这些虚假资料就可以向管理部门报销医疗费。 在“老王”的指点下,顾某向亲友借用身份证和“新农合”卡,再把这些资料都交给了“老王”,让对方伪造住院病历等资料。 2012年11月,顾某用伪造的浙江省人民医院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虚假资料,以其本人名义,向宁海县新农合医疗管理办公室申请报销,骗领补助款2万余元。 此后,他先后18次,用伪造的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及其他虚假资料,向管理部门申请报销,骗领补助款共计56余万元。 2013年11月,顾某又伪造材料,以其本人名义向宁海县民政局部门申领救助款,骗领3万余元。 顾某骗来60余万元后,半数交付给“老王”作为获取伪造虚假资料的报酬,部分被其用于赌博及日常生活开支,仅少数用于儿子治病。 2014年2月,顾某被警方抓获。因顾某之前犯盗伐林木罪,还在缓刑考验期内,此次又犯新罪,故法院决定撤销缓刑,数罪并罚,最终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6万元。 宁海县新农合医疗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医疗机构点多面广,国家也没有统一的医疗信息查询平台,且部分民营医院不配合新农合核查,导致住院患者医药费用核实工作难度大,从而使得个别铤而走险、恶意骗保事件发生。 来源:东南商报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胡小林 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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