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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酒者为何需对喝酒伤亡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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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2:2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梁先生问:
  我是企业的营销人员,因业务需要常参与各类应酬,其间少不了觥筹交错。有媒体报道,有人若饮酒过量伤亡,同席酒友要承担经济赔偿责任。请问,为何他人喝酒过量伤亡,同席人要承担责任?
  本报作答:如果有证据表明某人饮酒过量伤亡,与同席酒友的劝酒有一定联系,则劝酒者行为存在一定过失,就要承担责任。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在作为和不作为时主观上存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从而对他人造成损害。
  一般而言,依劝酒者的知识水平、意识程度和日常合理经验,应知过量饮酒对身体有害无益。被劝者过量饮酒多与劝酒者未尽到注意义务存有一定因果关系。因此,聚餐不可过分劝酒,更不可“斗酒”。宴饮参与者饮酒较多时,应予劝阻。聚餐结束,对饮酒过多者要安排休息,加以照看,或妥善送至家人处。
       当然,依我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来源:浙江法制报 朱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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