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11月23日电(记者叶健 周蕊)“双十一”刚刚过去,消费者就遭遇了”退货难”。记者近日采访发现,尽管新消法中已经确定了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原则,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障碍。 20日,上海市人大通过修改《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决定,“七天无理由退货”明确纳入地方立法。畅通无理由退货还要过几道坎? 今年“双十一”是新消法实施后首个大型购物节。记者采访发现,现在消费者退货难总体好转,但退货难的情况仍然存在。记者从上海市消保委了解到,截至17日,“双十一”的投诉量已经超过去年两成,退货是投诉“重灾区”之一。 有些商家提出的退货附加要求让消费者很为难。在上海工作的程洁告诉记者,“双十一”买了款防晒霜,由于我常用专柜货,所以一用就知道是假货。但店家不承认,而且还说商品包装被拆过了,所以不给退。 在上海工作的韦妮也告诉记者,“双十一”买了一件衣服,但其中一个袖子上有明显的质量问题,想要退货时,卖家说要出示“快递签收时物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明”,但现在快递基本上寄放在门卫,快递小哥早就不知道哪去了,“我怎么出示这个证明呢?” 此外,今年“双十一”争议最大的,还是天猫预售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上海市民张梦“双十一”买了一款行车记录仪,使用时发现很不方便。但天猫认为这款产品属于预售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所以就只能继续忍着用。 记者采访发现,消费者最主要的退货原因还是商品质量和预期不符。在北京工作的何燕可谓“淘宝达人”,她告诉记者,“目前电商最大的品类就是服装,但是衣服只有亲手摸过、亲身试过才知道合不合适。图片文字即使再详细,跟手摸还是有区别的,如果不合适当然要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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