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足迹户外运动俱乐部章程
俱乐部宗旨:回归自然、锻炼体魄、熔炼意志、团结互助。 俱乐部性质: 宁海县足迹户外运动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是在全民健身运动号召下成立的以户外运动为主的,以广大群众为基础的组织。本俱乐部是会员制的户外运动俱乐部。俱乐部的行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俱乐部对俱乐部会员的非组织行为不负责任。 俱乐部理念:致力于户外运动的推广、普及、交流与提高。 建立一个以户外运动为基础的交流平台,增进会员间的友谊。 倡导健康文明愉快的生活方式、让更多的人从单调,亚健康的城市生活进入到这种全新的健康的自然生活中来。倡导亲近自然、挑战自我的精神。 团结广大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开展各种各类有益的户外活动及自然探险活动。增强体质、进行自身潜能发掘,开拓会员对自然和社会的视野,培养会员的意志力、环保意识和团队精神。做品格高尚的人。 1、徒步远足、登山、攀岩、速降、定向越野、丛林穿越、山地车越野、自驾车越野、溜冰滑雪等。 2、俱乐部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徒步、登山、穿越、定向越野、自驾车、丛林探险、休闲郊游、联谊聚餐野外露营等活动。 3、开展户外运动知识讲座、环保生态知识讲座、医疗急救知识讲座、野外生存讲座,户外摄影知识讲座。音乐、影片、照片欣赏活动。举办会员联谊会、交流会、主题派对等活动。 4、开展植树活动、环保行动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各类活动。 5、组织参加国内外的各种户外运动和比赛;联合其他户外俱乐部共同开展活动;鼓励和协助会员参加各类志愿者活动。 6、俱乐部提供专业人员、技术装备和路线、为学校、机关团体、公司企业及企事业单位策划各类户外运动以及拓展培训、器械训练、户外拓展训练。 7、加强与其他户外俱乐部的交流与联系,共同维护户外运动的良好氛围。 2、热爱户外运动,热爱大自然,赞同俱乐部的宗旨,遵守俱乐部章程,在活动中有合作意识、环保意识和团队精神。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无不适合野外活动的慢性疾病的各类户外活动的爱好者,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备法律上规定的独立民事行为能力。 5、对户外运动中的优秀专业人士,作为特邀会员邀请入会。 2、阅读并认可俱乐部章程后填写一份会员表,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一寸免冠照片。 3、俱乐部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符合要求后,申请人缴纳会费,签署入会声明一份。即成为正式会员。 4、俱乐部为会员建立资料库并颁发会员专有标志以及会员编号,作为会员凭证。 5、会员联系方式和地址改变时,请及时通知俱乐部以便联络。 1、对会员根据不同分类建立会员档案资料库,对会员个人资料保密(如需公开请声明); 2、根据会员要求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主题活动等形式与会员的长期、稳定联系; 5、做好会员年检工作,对有严重违法行为、严重违反俱乐部安全规定、严重缺乏团队精神、故意损害第三力量声誉或利益的行为之一的,俱乐部将取消其会员及参加活动资格 1、会员入会需交纳会费,会员的会费为100元/年。 2、会员活动全部为AA制消费,活动前预交活动金,活动结束后经结算多退少补充 1、未续年费的,其会员资格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自动失效。 2、会员因严重违反本俱乐部之章程、侵害本俱乐部的权益,给本俱乐部或其他会员造成重大损失的,本俱乐部有权终止其会员资格并劝其退会。 2、俱乐部向会员普及野外活动知识并提供免费户外讲座培训,定期组织会员联谊活动。 3、会员享有监督、促进俱乐部不断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的权利。 4、提供咨询服务:方案设计建议、提供相关素材、信息咨询、技术咨询等。 5、免费阅览俱乐部订购的相关书籍、报刊及音像资料; 6、会员可定期以短信、电子邮件或QQ群发的方式免费提前获得俱乐部活动及相关信息。 8、会员对俱乐部组织会员活动的内容、线路、费用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9、会员逐年缴纳的会费享受其入会时的会费标准,不随俱乐部会费标准的提高而增加。 10、俱乐部充分尊重会员隐私等个人权利,为会员个人资料保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俱乐部规章制度和户外活动纪律。 2、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不做有损俱乐部利益的事。 3、积极为俱乐部的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为俱乐部的改进和提升共同努力。 4、会员与俱乐部应保持紧密联系。鼓励会员将自己的游记、攻略、户外摄影作品提供给俱乐部或发表,宣传户外运动。 5、会员在参加活动前应如实填写《活动报名表》,俱乐部将充分考虑每次活动的安全性,要求会员购买相应的保险,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但对于会员自助型户外活动因各种原因出现的事故或伤害,俱乐部将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和医疗责任。 6、本俱乐部欢迎各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成为团体会员,团队参加活动或进行相应的拓展培训活动可量身定做其活动方式、内容,价格另行商定。 1、俱乐部于周末及假期组织会员进行野外露营、徒步旅行、负重登山、山地穿越等活动。 2、俱乐部将为每次活动配备合格的领队,如线路难度高、参加人数多,10名队员以上,俱乐部可增加一个副领队。 4、若遇恶劣天气等突发的事件,俱乐部有权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活动时间(同时退还会员活动费用),当活动发生变化时应提前通知参加活动的每一个会员。 5、户外活动有诸多不可控因素,不同活动的地理环境、强度,技术难度、危险程度各不相同,请根据自己的体力、经验和装备状况选择参加适当强度和危险度的活动。当会员身体不适合某项活动时,俱乐部将劝阻其不参加。 6、俱乐部每次活动收取不定的组织服务费,用于活动策划、后勤联络、聘请户外领队等。活动中的其它全部费用由报名者AA制消费,活动性质为自助型户外活动。 1、 选择参加活动,即表明报名者经过合理判断,同意自行承担户外活动中的所有风险,包括利用交通工具及其他第三方设施的风险;活动中如发生致伤(包括滑、摔、晒、冻及其他自然及人为因素导致的受伤)、毒虫(蛇)咬、落石、车祸等,个人应自负其责或向造成损害的直接当事人索赔;俱乐部所收取的组织服务费不包括任何为报名者之人身安全提供保证所必需的费用,报名者确认自己理解并同意本俱乐部不对因前述风险所导致的报名者损失负任何责任。 2、 每次活动报名时,报名者须及时提供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俱乐部为报名者办理短期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属于不可预知或即使预知也无法避免的安全事故,报名者应当向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本俱乐部、领队不为此承担责任;如因报名者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或带队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 全规定,自行其是而造成事故(包括环保事故),除自负其责之外,还应对因此给他人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3、任何情况下事故发生时,俱乐部和领队、队员都应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1、领队是每次活动的领导者。活动中,领队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领队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临时决定的权利。 2、每个队员(活动报名者)都应对自己的安全负责。队员可以对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活动过程相互协作,服从领队指挥,促使活动顺利进行。队员参加活动时应当量力而行,会员如因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造成的损失由自己负责。 3、活动过程中,队员不得单独行动,不得酗酒闹事,如违反造成不良后果时,自负其责。 本俱乐部章程即日生效,青春户外运动俱乐部拥有本规范的全部解释权。
●定期组织公益志愿、烧烤露营、徒步登山、水果采摘、户外探险等各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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