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共同生活14年后,因感情破裂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颍东区法院受理后,特事特办,一方面走访双方的亲属,一方面调取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等材料,证实两人属旁系血亲,最终判决婚姻无效。 宋明和刘雯都是颍东区居民,两人今年均已年近五旬。 1998年,宋明和刘雯在各自丧偶后,经人介绍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2000年两人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结婚后,两人的婚姻生活还算美满。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宋明和刘雯的矛盾越来越多。刘雯说,宋明由以前的勤勤恳恳变成了整日游手好闲,为此双方多次发生争吵。 几年前,实在无法忍受的刘雯独自离开阜阳,前往上海某工厂打工。今年10月份,在对婚姻生活彻底失望后,刘雯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理由是两人为近亲。 刘雯表示,当年因为原、被告的父母去世得比较早,亲戚关系疏远了,所以两人结婚时对此并不知情。后来,通过一个亲戚,宋明和刘雯才知道两人可能是表兄妹。但因当时两人尚有感情,就未办理离婚手续。 结婚14年的夫妻,竟有可能是近亲,这种案件法官们审理的并不多。本着负责的态度,颍东区法院正午法庭承办法官一方面走访双方的亲属,一方面调取了派出所的户籍证明等材料,最终证实了双方系旁系血亲。 近日,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我国《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姻无效。宋明和刘雯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属无效。 昨日,主审法官告诉颍州晚报记者,近亲结婚就像一栋违章建筑,从第一天起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近亲结婚在历史上被认为是“亲上加亲”,直到我国的《婚姻法》将其列为无效婚姻。法律规定近亲不能结婚,主要是从优生优育角度考虑的,因为近亲结婚与遗传病的多发、延续有着密切关系。 我国《婚姻法》明确,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颍州晚报) 来源: 中安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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