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385|回复: 2

丈夫因妻子不洗其衣服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

[复制链接]

2123

主题

3135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809
在线时间
94 小时
发表于 2015-1-12 11: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她饭不煮,衣服、裤子不给我洗,清洁卫生也不打扫,这日子没法过了……”前不久,南充市营山法院小桥法庭来了一名四十多岁的男子,走进法庭大门就嚷着要离婚。
  据介绍,男子名叫李春贵,47岁,1996年初经人介绍,与妻子何红英相识,不久开始同居生活,同年5月登记结婚,次年诞下一子。婚后两人感情尚可,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何红英对生活状况很不满意,加之两人性格差异较大,缺乏沟通交流,夫妻感情日渐冷淡,两人经常为了家庭琐事争吵。
  20137月,夫妻感情裂缝增大,矛盾不断。何红英干脆不和李春贵说一句话,不洗李春贵的衣服、裤子,做饭也只做自己的一份。李春贵无奈,只好“另起炉灶”,各煮各的饭。这样的生活持续了一年多,李春贵终于忍受不了妻子的“冷暴力”,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诉请离婚。
  小桥法庭审理认为,李春贵与何红英系自愿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李春贵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只要双方相互包容,相互帮助,仍有和好的可能。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判决不准李春贵与何红英离婚。(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四川新闻网

点评

家务事  发表于 2015-1-12 12:04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万

主题

7万

帖子

46万

积分

Lv.23 皇帝

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Rank: 23

积分
469041
在线时间
2863 小时
发表于 2015-1-12 12:04: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4 07:21 , Processed in 0.084004 second(s), 24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