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实现风险共济,资金贬值严重,加剧医疗不公平 个人账户的资金,为什么成了“看得着、吃不到的奶酪”? ——所有权主体定位模糊,存在争议。“这笔资金既是医疗保险费,也是个人工资的一部分,即使是企业缴纳的部分,那也是职工本人劳动力成本的一部分,人们一般理解为‘这是我自己的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说。1998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明确,“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但同时指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不得相互挤占”。个人账户的钱是自己的也是医保的一部分,而且只能单独使用。这样所有权模糊、功能定位不清的设计自其诞生之初,就引起了争议。 ——运行机制背离风险共济初衷。从世界范围来看,医疗保险引入个人账户的国家很少,在社会保险领域仅有我国和新加坡。个人账户的设计理念主要强调个人对自身健康的责任以及就医选择权,同时建立个人医疗资金积累机制,目的在于引入市场机制,让参保人自发节约医保金,减少滥用和超支。 “但现行个人账户的资金是以保险的名义收取的,而保险是一个风险分担的机制,那就是‘众人为一,一人为众’。一个人支付的保险费,当他生病时可以得到比较高水平的保障,因为那些没生病的人的保费给他了,这就是所谓众人为一。相反他没有生病的话,他所交的保费就给了生病的人,即所谓一人为众。”李珍认为,如果个人账户不具有风险分担机制,只能专款专用,不能共济使用,无法实现风险共济的作用,那么缴费越多,保费资源浪费越严重。 尽管个人账户绝对数在不断增大,但是由于无法在医保“大盘子”里共济使用,人均支付能力不强,即使参保人将其积累到退休,相对于不断攀升的医药费用来说,仍然是杯水车薪,无法有效减轻参保人因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有研究显示,个账设计制约了低收入人群的医疗需求,造成不同程度的医疗不公平。且由于个账挤占统筹基金,造成统筹基金余额不足,统筹基金支付能力下降,影响居民医保待遇水平的提高。 ——沉淀资金缩水,监管乏力,形成“套现”利益链。近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会议透露,社会保险基金贬值严重,年均收益率仅2.2%,低于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 与此同时,政府对个人账户监管乏力。不少人用医保卡购物甚至套现,出现了专门从事倒卖药品的“黄牛”,形成了医保卡套现利益链。 个人账户改革不可“一刀切”,应针对居民个人、家庭需求逐步改 如何盘活个人账户资金,把大量沉淀资金用起来,成为医保管理部门亟须解决的问题。北大医学部主任助理、卫生经济学教授吴明认为,从卫生经济学角度来看,医保的运行模式设计非常重要,医保基金尽量多用于提高参保人的补偿比,降低参保人的医药费用经济风险。“个人账户并没有起到分担风险的作用,资金大量沉淀,应该改革。”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教授姚岚告诉记者,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完成了历史使命,但也不能简单地取消个人账户。“这不仅仅是因为个人账户强调个人责任,有制约医疗费用过快增长的作用,还因为它关系社会保险基金的整体安全。”她说,目前医保统筹基金支出高速增长,不堪重负,因此有些地方将两个账户打通,将个人账户资金纳入到大盘子里统筹使用。如取消个账,需要有大量资金填上先期挪用个账资金补充统筹资金所产生的“窟窿”,否则对参保个人难以交代。 正因为个人账户存在诸多弊端,新农合在运行一两年后,很快将个人账户改造成现在的家庭账户模式,实现家庭共济使用。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探索个人账户管理模式改革,主要有四种做法:拓展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和对象,提高其效率,比如广东、江苏等省的部分地市率先将其家庭化,参保人直系亲属、配偶也可以使用这笔钱去门诊、药店看病购药;用门诊统筹来弥补个人账户共济作用小的缺陷,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展了门诊统筹,主要用于慢性病、特殊病种的补偿;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新的用途,比如购买补充商业保险,今年广东、上海明确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投入预防环节,如浙江宁波规定可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家人购买疫苗的费用等。 李珍主张将个人账户的钱用于提高基本医保的补偿水平。“比如一个家庭里既有参加职工医保的,也有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形成‘一家多制’,往往是‘一老一少’缴费少,保障水平较低,医保的钱经常不够用。”她认为,如果将这笔钱用于城市“一老一小”的医疗保障,既可以解决现存个人账户资金浪费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提高“一老一小”的基本医保水平。 专家认为,职工医保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退休职工不用缴费,实际上是一种代际补偿制度,即年轻一代缴的保费补偿老年一代的费用,形成制度的“隐性债务”。如果改造成家庭账户,将政府责任与家庭责任结合起来,则更符合中国特有的家庭收入代际转移需求。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 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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