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阿姨,我不想回老家。”日前,宁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的章法官到县看守所里看望一名当天刑满释放的未成年犯小光。当听到要送他回家时,小光红着眼眶连连表示不愿意。 “如果不回家,那你接下去怎么打算呢?”在接待室里,章法官与小光面对面交谈。 小光低下头,轻声说,“我想留在宁海,先找一份工作。” 现在想找工作并不是件易事,更别说小光还被判过刑。小光的老家在贵州,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久至宁海,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刑。考虑到小光在宁海无亲友,章法官在与小光的家人取得联系后,决定在小光释放当天,帮他买好车票,送他回老家过年。可如今看来,小光对这样的安排并不领情,执意要留在宁海。 这里面还有什么问题?章法官耐下心来,细加了解。原来,在小光3岁时,他的亲生父母就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身亡,后由爷爷奶奶抚养。9岁时,小光被接到了表叔表婶家,跟着他们一起过日子。有一次,小光与表叔的儿子发生了矛盾,结果表叔打了小光。一气之下,小光离家出走,从此开始了四处漂泊的生活。经济拮据的他想到了盗窃,还一犯再犯。这次走出牢门,他下定决心要好好做人。 可哪个公司愿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呢?经过章法官的热心联系,介绍工作这事当场就给办成了!“这不是我神,而是帮教基地起了作用。”章法官介绍,2014年10月,县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团县委、妇联、关工委共同协商决定,在奇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宁波超拨电子有限公司3家企业建立“宁海县青少年群体安置帮教基地”,主要作用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重新犯罪并引导其早日回归社会。按照规定,宁海法院可根据企业实际,推荐符合企业用工条件的青少年犯到帮教基地就业,并如实提供该青少年的基本情况,协助企业落实帮教工作措施。这是县法院首次向帮教基地推荐符合用工条件的青少年,没想到事情办得相当顺利。 “帮教基地那边联系好了,你先去那里工作,起码食宿有保障了。”章法官继续宽慰小光,“一个人在外生活肯定会苦一些,但以后会好起来的。” “我不怕吃苦。”小光的脸上透着几分倔强,还有与他的年龄不相称的成熟。 听到这话,章法官会心一笑。随后,她带着小光到派出所领回了他的物品,又为其准备了必要的生活用品。接着,再把小光送到了帮教企业。 帮教企业的负责人当即为小光安排了宿舍及工作,并与他亲切地聊了起来。按照规定,帮教企业会依法对法院推荐的青少年的犯罪记录予以保密,并采取跟踪回访、技术培训、生产扶持等形式积极开展帮教工作,对他们做到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照、待遇上平等,帮助他们在劳动实践中提升思想觉悟、掌握专业技能,重新融入社会。 夜幕低垂,这漫长的一天终于到了尾声。临走时,章法官再次嘱咐小光,“有空多看看书,有什么事情都可以联系我。”小光对着她深深一鞠躬,感激地说了声:“法官阿姨,谢谢!” (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 水玲玲 通讯员 于珊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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