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489|回复: 0

国家网信办严控未成年人欺凌报道 网站登载涉未成年人报道不得披露姓名照片

[复制链接]

2000

主题

3281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961
在线时间
134 小时
发表于 2015-7-1 11: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法制网北京6月30日讯 记者余瀛波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网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作出严格要求。
       国家网信办发言人表示,近期,网上涉及对未成年人犯罪和涉及对未成年人进行欺凌、侮辱的报道有增多趋势。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加强对网上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事件报道的管理,国家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发布此《通知》。
       《通知》指出,网站采编、登载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要形成引导保护未成年人相关权益意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坚持与贯彻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原则。原则上应采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报道,确有必要使用其他来源稿件时,要严格进行核实。
       《通知》要求,不得突出登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报道。涉及未成年人的新闻报道中,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通知》强调,涉及未成年人的网上报道中,严禁使用未经处理的涉未成年人暴力、血腥、色情、恐怖等违法视频及图片。严禁以胁迫、诱导未成年人等方式采集信息,严禁歧视未成年人或利用未成年人负面新闻进行商业牟利。
       该发言人称,对于违反《通知》有关规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国家网信办将依法采取约谈、警告、罚款等处理措施,直至取消网站新闻信息服务资质。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4 05:35 , Processed in 0.080310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