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1个多月前,我在家看到电视上播放的一条电视购物广告,宣传一款男士防脱发保健茶效果好。我就想给丈夫买几盒试试,按照电视广告上的电话打了过去,对方保证效果很好,我就买了四盒,花了我五百多元。服用完该保健茶后,丈夫觉得没什么效果,我就打电话咨询,对方表示,因为每个人的体质和脱发情况不同,效果也会不一样,要配着“天麻首乌丸”一起用,效果会更明显。我又花了1000多元买了那个药丸。由于我丈夫的头发越来越稀疏,我觉得花了这么多钱都没有效果,就打电话过去要求退货,对方每次都能找出一堆理由搪塞,后来干脆就不接电话了。
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答:
首先,要明确承担虚假广告法律责任的主体和条件: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姓名,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要知道维权途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要收集好证据。一旦发现侵权,首先要做的是尽快保全相关证据。
维权过程中,消费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以下法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虚假广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主要有:继续履行、双倍损害赔偿、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等,消费者应依具体情况依法选择一种或几种方式行使请求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