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0169|回复: 0

[消防知识] 救火受伤牺牲 可获专项救助

[复制链接]

1438

主题

2100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274
在线时间
236 小时
发表于 2015-7-19 11: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救火受伤牺牲  可获专项救助
                                    市红十字会成立消防专项救助基金

  近日,市红十字会成立消防专项救助基金,为市消防支队现役官兵、消防合同制队员、消防文职人员及其家庭,专职消防队员等社会消防工作者和见义勇为参与扑救火灾的群众提供临时性救助,每位受助者的救助额度500元至10万元。
  据了解,该基金启动资金80余万元,由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卷烟厂捐赠,他们首批捐赠资金66万元,同时今后每年还将认捐资金。余姚一名热心人士在基金筹建之初,匿名捐赠10万元。他说,他在新闻中经常看到消防官兵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舍生忘死,非常感动,决定以捐款表示敬意。基金接纳的首批捐款还有之前市消防支队官兵自己捐资组建的战友互助基金的余额。基金接受政府、部队、社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和资助,募得款项由市红十字会统一接收管理。
  据悉,消防现役官兵、消防合同制队员、消防文职人员本人需要救助的,应向所在单位直接提出书面申请,专职消防队员等社会消防工作者和见义勇为参与扑救火灾的群众要向属地消防部门直接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填写《宁波市红十字会消防专项救助基金申领表》;因救火死亡的受助对象,由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父母)或成年子女向原所在单位(属地消防部门)直接提出书面申请。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周琼 通讯员颜杰)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2 11:13 , Processed in 0.079660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