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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称同学聚会遭性侵 检察院:证据不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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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2 09: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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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丽(化名)称男方曾在谈话中承认当天跟她发生了两次性关系,但否认是强奸。图为陈丽手持立案决定书站在省水利厅门前。

       原标题:女子自称同学聚会遭受性侵 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不起诉

       广东省水利厅通报称已对赵某涉嫌违纪问题依法立案

      10月20日上午,在广州市天寿路旁的广东省水利厅门前,来自湖南长沙的陈丽(化名)告诉记者,她于2013年在长沙参加初中毕业20周年聚会时,遭到就职于广东省水利厅的同学赵某强奸。陈丽称,警方后来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起诉。10月20日刚好是事发两周年,然而事情仍未解决,为此来省水利厅讨个说法。

      记者20日从广东省水利厅了解到,省水利厅已对赵某涉嫌违纪问题依法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酒醒发现自己躺在床上一丝不挂

      今年36岁的陈丽来自湖南长沙,此前从事金融行业。她告诉记者,2013年10月19日,她在长沙参加为期两天的初中毕业20周年聚会,当天晚上在吃饭和唱歌的时候都喝了酒。20日凌晨,她和七八个同学外出吃消夜,这是她在酒醉断片前的最后记忆。陈丽说,根据其同学事后回忆,吃完消夜后,时间已经很晚了,其他人陆续离去,一个名叫赵某的同学留下照顾她。

      而在20日上午10时许,陈丽在下体的剧烈疼痛中惊醒,“我感觉到有人从我背上下来,而这个人就是赵某”。陈丽说,她和赵某只是同学,“上学时没有交集,关系很陌生,聚会当天也没有说过话”。陈丽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地躺在宾馆的床上,她连忙问这是哪里,她为什么会在这里。赵某跟她说,这是他们聚会的酒店,前一晚看到她醉了,就把她送回来。

      陈丽说,她当时头脑不是很清醒,无法确定自己是否被侵犯。而后赵某拿出一颗药丸逼她吃下,“我不肯,他就强行把药灌进我嘴里。”陈丽说,赵某还告诉她,别让其他同学知道,不然对她就不好了。随后赵某离开了房间。

      陈丽称,20日下午1时许,赵某打她电话,“他跟我说,你再不起来,同学们就要上去退房了。”她听后连忙起身穿好衣服到二楼吃饭。她到楼下时聚会已经接近尾声,陈丽说,赵某走到她跟前对她说,他要回广州了,有空来广州要给他电话。陈丽说,她本想趁送他之机,问清楚此事,“但他说我这么醉,还是好好休息吧”。20日下午,陈丽回到家后,倒在沙发上,连着睡了好几天。

      证据缺失 南下广州约谈赵某录音取证

      陈丽说,那几天自己无法自理,连上洗手间都要人扶着,“我表姐很担心我,就让我把这件事情告诉一个年长的大哥。”陈丽称,她跟这个大哥说了事情经过后,大哥问她,“你怎么不第一时间说,这个是强奸,你要去报案,时间久了处理不了的。”陈丽说,后来她向一名医生了解到,事发已90多个小时,已经无法从她体内提取证物了。

      陈丽说,她在10月25日去医院检查,在告诉医生自己曾被性侵后,医生告诉她,她患有因侵犯引起的盆腔炎。“因为下体一直到2014年5月份都在流血,检查一直没做成”。

      陈丽说,她在2013年11月6日报警,但民警告诉她,这个案子没有证据,无法立案。陈丽说,她为了取得被强奸的相关证据,在2013年12月来到广州,在当月5日约赵某到一个酒店内,并将面谈过程偷偷录下来,“谈话过程中,他承认当天跟我发生了两次性关系”。陈丽说,因担心赵某翻供,她前后共跟他进行了四次谈话。陈丽说,随后她将这些材料交给警方,警方说可以立案。

      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 女子到广州检举

      陈丽说,2014年1月9日,她约赵某到长沙的一家餐厅见面,并让他写下一份书面说明,证明他那天确实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但他否认是强奸。陈丽称,当天长沙警方将赵某抓获,并对他进行48小时拘传讯问,“公安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但是因为证据不足无法刑事拘留”。陈丽说,长沙警方在1月11日,对赵某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执行时间是至2014年1月16日,由广州市天河区警方执行。

      陈丽说,长沙公安局天心分局认为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于2014年7月某日出具起诉意见书,将此案移送至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陈丽提供的一份《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起诉意见书》上记者看到,犯罪嫌疑人赵某触犯刑法相关规定,涉嫌强奸罪,依法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天心区检察院在2014年12月17日做出证据不足,存疑不起诉的决定。陈丽称,随后她又向长沙市检察院申诉,“长沙市检察院也认为证据不足”。陈丽称,目前她这个案子正在走湖南省检查院的申诉程序和长沙市天心区法院的自诉程序。

      陈丽说,事后她了解到,赵某就职于广东省水利厅,她于2014年11月向广东省水利厅递交了检举材料,但至今仍没得到回复。10月20日上午,陈丽和亲友来到广东省水利厅门前讨要说法,陈丽说,水利厅的相关负责人约他们21日上午到水利厅协商,“这件事情对我身体造成很大的影响,两年来我都在吃药,希望他们能严惩赵某”。

      根据陈丽提供的赵某的联系方式,记者昨天晚上6时许打通赵某电话,其称陈丽是来闹事的,其称自己正在开车,稍后会回拨记者电话,而后便挂了电话。但到了20日晚7时许,记者仍未接到赵某电话。截至记者发稿,记者又多次尝试拨打赵某电话,均无人接听。

      水利厅通报:

      已对赵某涉嫌违纪问题依法立案

      记者20日日从广东省水利厅了解到,昨天上午,有群众到省水利厅门口以拉横幅等方式,指控省水利厅干部赵某涉嫌强奸女性。对赵某涉案问题,省水利厅在2014年11月接到实名举报后,已派出工作人员赴长沙进行调查核实。得知公安、检察机关正在侦查处理,省水利厅需根据司法处理情况,依法追究赵某的党纪政纪责任。

      2014年12月,省水利厅收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该决定书以认定强奸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赵某不予起诉。当事人陈某不服向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2015年8月,省水利厅收到《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决定书查明赵某与陈某系长沙市某中学初中同班同学,2013年10月19日两人参加了在长沙举办的初中同学聚会,晚上一起出去夜宵、喝酒。夜宵后赵某与陈某两人回到酒店,发生了性关系,天亮后两人再次发生性关系。决定书认为赵某强奸陈某的证据不足,维持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决定。收到决定书后,省水利厅已对赵某涉嫌违纪问题依法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来源: 新华社客户端 记者 罗汉章 李辰曦 )

     原标题: 女子称同学聚会遭性侵 检察院:证据不足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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