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媒体报道,毕业于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现年27岁的李沅宸13日上午在参加海淀区凤凰岭龙泉寺一个“蒙眼前行”的体验活动时不慎从高处坠亡。一时间,围绕意外发生时的真实情况、责任方的认定等话题,媒体展开了铺天盖地般的持续报道。作为一名富于理智和欠缺感情因素的法律工作者,北京在明律所笔者以为,类似荒唐的体验活动,为了生命安全,还是歇歇吧!
有句不怎么“善意”的网络流行语,叫“no zuo no die”,是笔者看到这则消息后第一时间所想到的。尼德兰画家老彼得·勃鲁盖尔有一幅名画,叫《盲人引路》。画的是一群人相互扶持着往前走,然而可怕之处在于这群人中竟没有一个“正常”的,全是“瞎子”。走在最前面的那位已经掉进一个坑中,第二个人也已到了坑边几乎失去了平衡,而后面的人竟依然不慌不忙地一个跟着一个往前走。这一行人的结局如何,相信不需要笔者赘述。这幅画的创作思路来自于圣经故事,耶稣对法利赛人说:“他们是瞎眼领路;若使盲人领盲人,二者必皆落入坑中。”
而本案的情节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这幅名画内容在现实世界中的悲剧性呈现。“蒙眼前行”不是不可以体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步伐的一致与相互的配合也不是不可以训练,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是否能得到充分的保障。“蒙眼前行”的一行人已然存在,是否有足够数量的“睁眼”者确保她们的安全呢?请注意,一定是“足够数量”的维持秩序者,而不能仅是一个人。对于一行人来说,一旦有人“跑偏”,一个人的力量未必拉得回来。然而,倘若如报道中参加者透露的,现场没有一个人睁眼维持秩序,那么如此的活动岂不是在拿参加者的生命安全当作儿戏对待么?对于参加者而言,都是有脑子、能够理性思考问题的成年人,难道对于体验项目存在的严重安全风险完全无法预判么?倘若为了“体验”而完全“不要命”,这样的体验难道还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么?
无论如何,第一我们不瞎,第二我们不傻。类似意外的教训,实在是有些过于沉重了。以尊重和珍爱生命的名义,类似的“蒙眼前行”体验,还是不参与、不组织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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