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而且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那么,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不立案怎么办?详细请阅读下文。
报案、举报和控告的区别是什么? 报案,是指有关单位或个人发现犯罪事实发生而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
举报,是指有关单位或个人将其发现的犯罪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发、报告的行为。
控告,是指被害人(包括被害单位)将其发现的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揭发、报告的行为。
报案和举报的区别是:报案一般是针对犯罪事实的发生,报案材料提供的案件事实、证据材料较为简单笼统,往往不能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而举报内容则不仅有犯罪事实的发生,通常还具体指明了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相对具体和详细。
控告和举报两者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即控告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害人提出,而举报则一般是由与案件直接无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提出。
1、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直接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这里的主体不包括法院,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
2、报案的主体是被害人或第三人,报案能指出犯罪事实,但不能指出犯罪嫌疑人。
3、举报的主体是第三人,举报能指出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
4、控告的主体是被害人,控告能指出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事实。
5、犯罪人的自首、自诉人的起诉。犯罪人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审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权而且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因此,司法机关接到的案件有单位和公民个人在发现犯罪案件时向司法机关的报案、有被害人的控告,还有犯罪案件的有关知情者的举报。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上述报案、控告和举报的材料,应当立即开展工作,根据所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管辖和分工的规定,迅速进行审查,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是否可能已经构成犯罪,需要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然后决定是否立案。 如果认为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应当决定立案侦查。比如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证据不够充分的,应当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等侦查工作。
如果认为没有构成犯罪,不属于犯罪案件,不当作犯罪案件处理的,要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控告人如果不服,要求再进行一次审查,有关的司法机关应当再认真地审查一遍。
另外,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没有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对不立案的原因或者理由加以说明。比如,是否属于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给人民检察院或者被害人一个明确的答复。
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并且根据有关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7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的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可见,对于公民报案、控告后,司法机关是不能随便不予立案的,即使不予立案,也应当说明原因。
(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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