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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惨痛!浙江夫妻出门遛狗,一个疏忽狗没了,还要赔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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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9 16: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浙江海宁的丁先生
万万没有想到
出门遛狗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代价惨痛......

搜狗截图19年07月09日1618_3.jpg


       未拴绳的爱犬被车撞死...
       事情发生在2016年初夏,一天早上,丁先生夫妻带着宠物犬泰迪出门散步,因为就在家门口的马路上,夫妻俩没给泰迪犬拴狗绳。突然,一辆小车快速驶过,泰迪犬当场被撞死。事发后,小车并没有停下来。气愤的丁先生急忙冲上前拦下车子,与司机争执起来。
       丁先生的儿子小丁听到动静,赶紧从家里跑出来,一看泰迪犬倒在血泊里,情绪立马激动起来,二话不说就冲着肇事司机推搡起来。这一推,肇事司机林某当场倒地不起,双方急忙报警并把林某送至医院。经检查,林某的第一腰椎骨骨折,共花去医疗费6万多元。 
       狗主人担责 倒赔肇事司机27万元
       2017年下半年,结束治疗后,丁先生与林某相约协商后续赔偿事宜,但因为双方提出的赔偿金额相差较大,始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林某随后找来律师,并做了伤残鉴定,鉴定结果为构成九级伤残,于是向丁先生一家提出共计33万余元赔偿的诉求。看到这笔账单,丁先生夫妻俩被吓到了,案件因此一拖再拖。
  前段时间,双方在律师陪同下来到长安司法所再次协商赔偿事宜。丁先生一方表示,自家养这只泰迪犬已经很长时间了,平时都当儿子一样宠着,这么惨死实在让他无法接受,更让人生气的是林某不负责任的态度。而林某一方也是寸步不让。
       调解员指出,丁先生一方遛狗没拴绳有错在先,后又因此伤了人,理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而林某撞死泰迪犬也是事实,加上医院的诊断报告显示,林某本身就患有腰椎盘突出。调解员还指出,事发2016年,治疗结束做鉴定是2017年,而林某的计算标准是参照现在,这也不符合规范。
  最终,在调解员调解下,丁先生一方赔偿林某医疗费、伤残补助等费用共计27万元。考虑到爱犬死亡对丁先生一家确实造成精神伤害,林某承认自己肇事后直接开车逃逸的行为不当,主动赔偿了丁先生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出门遛狗记得拴狗绳
       对于丁先生一家的遭遇,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钱晨成分析说,本案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一是车辆与狗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二是狗主人丁先生对司机林某造成的侵权行为。就交通事故的责任问题,丁先生遛狗时没拴狗绳,存在过错,对事故的发生有一定责任;林某在事故发生后未停车查看,也存在一定过错。如果遛狗在人行道上且使用狗绳,那么责任基本在于车辆;如果车辆的行驶存在违法行为,那么主要责任在于司机,反之则主要责任在于遛狗未拴狗绳的狗主人。二者责任的具体划分需根据各自的过错而定。就侵权行为的责任问题,丁先生需要就其侵权行为对林某造成的伤害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丁先生因狗被车撞死而急于维权的心态可以理解,但不应采取过激行为致使事态升级。
  钱晨成提醒,遇到类似纠纷,司机或宠物主人应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勘察、认定。确认责任后,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责任作出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来源:大潮网(dachaohn)、西湖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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