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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与法] 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还是一般侵权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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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8 14: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昨天,江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夜间骑车人遇无盖窨井摔伤索赔案件。无盖窨井伤人事件时有所闻,但在这起案件中,出现了“当事人遭受这种人身损害,到底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还是属于地下设施管理不善引起的一般侵权损害”的争议,这样的争议以前没怎么听说,大家有必要来关注一下。
  
      无盖窨井害她丢了7颗牙齿
  
      骑车遇无盖窨井摔伤的人是34岁的陈女士,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人。今年4月24日,她到宁波来探望生病住院的亲戚,当晚8点50分左右骑了一辆电动自行车路过江北的一条乡镇道路。半路上有一个窨井没有盖子,周边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而路上又无灯光照明,电动自行车的车轮突然陷入窨井,她当即摔倒,面部直接砸在了窨井边上,造成口腔严重受伤。
  
      在宁波的亲属得知她遭遇意外,立即报警。据陈女士回忆,交警赶到现场一看,认为这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没有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考虑治伤要紧,先将她送到了医院。经医院诊断,她的5颗牙齿脱落,3颗牙齿松动。后因2颗牙齿严重松动,她回三门县后予以拔除,目前7颗牙齿缺失,三门县的医院还开具了一份“11颗牙齿需要施行全瓷牙修复,每15年重新更换1次”的证明。
  
      她认为有关单位与政府机构管理不善
  
      无盖窨井对自己人身造成这么大的损害,陈女士委托亲属出面,多次去找窨井所在地的政府办事机构要说法,最终查询到了窨井的真正管理单位。陈女士以窨井管理单位与窨井所在地的政府办事机构都没有尽好管理义务为由,将他们一并列为一般侵权(她的生命权与健康权受侵害)诉讼的被告。
  
      陈女士已对自己的伤势申请了司法鉴定,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来评定伤势。司法鉴定机构将她的伤势评定为9级伤残,据此她除了索赔金额不算大的医疗费用外,还索赔较高额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窨井管理单位认为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
 
    窨井管理单位对陈女士骑车遇无盖窨井摔伤的事实并没有异议,认为这是一起单方交通事故,也愿意承担交通事故的相应责任并合理赔偿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等损失。但窨井管理单位指出,陈女士自行申请的伤残等级评定是以《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为依据的,而《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中明确“属于工作与职业病和道路交通事故所致残疾程度的鉴定,不适用本标准”,陈女士伤势理应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来评定。窨井管理单位进一步提出,陈女士伤势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来评定的话,尚不构成伤残,因此她索赔伤残相关的高额损失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至于窨井所在地的政府办事机构当被告,他们在诉讼中答辩较简单,表示对辖区内的道路与设施等只拥有广义上的管理权,而并不具体承担民法上的管理责任,希望法院驳回陈女士的诉讼。
  
      法院尝试调解纠纷暂未判决
  
      陈女士受伤应视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还是应视为窨井管理单位一般侵权损害?两种损害在赔偿金额计算上的差异较大,因此昨天庭审中的争辩非常激烈。而法院昨天也没有当庭对此案作判决,目前还在争取调解纠纷。
  
      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1日起,我国《侵权责任法》实施。其中第十一章明确了“物件损害责任”,第九十一条有“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侵权责任法》中的规定,明确了窨井等地下设施致人损害时责任的承担,有利于保护被侵权人的利益,也有利于促使地下设施的管理人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窨井等地下设施的安全,保护公众合法权益。

      来源:宁波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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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29 08: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相关链接:

     《侵权责任法》

      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一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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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 09: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伊伊其人 于 2012-8-1 09:30 编辑

我也是类似情况,我是施工单位在人行道挖了坑,晚上8点左右,直接连电瓶车摔下去;直接甩了三颗半,旁边和下颚都有晃动,具体能保住几颗还不确定,不知道可以怎么赔偿,我才22周岁,想去种植牙,约要4万——5万,不知道会不会赔偿,假如他们不赔偿我可以走怎样流程,他想尽快了解,给我刚走入职场的生活,工作蒙上很多乌云《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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