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7999|回复: 15

房屋空置5年拒交物业费,业主被物业告了!法院这样判……

[复制链接]

2720

主题

3626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8981
在线时间
691 小时
发表于 2021-5-9 11:10: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有些业主买房后并未住人,房子成为空置房,这些人总是有疑问,“为什么没有住进去,也要交物业费?”,“我没住就没享受物业服务。”
      那空置房要不要交物业费呢?记者日前从湖南高院获悉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缴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催缴,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缴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庭审中,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缴纳物业费。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法院不予采纳。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院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
      审理法官认为:“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根据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案审理法官解释,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在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物业管理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一分不少地支出。
      根据即将实施的《民法典》第944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来源:长沙晚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0

主题

9

帖子

4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4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5-9 16:54: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薛营松 发表于 2021-5-9 13:05
物业费是业主住进小区的那一天起开始收费的。假设我在宸园买了房子,装修好后,我并没有住进去。让房子空了 ...

物业费是房产公司移交物业后就要开始交的,好不好!就好比在银行租了个保险柜,不管你有没有存东西,服务费还是得交,要么你就别租!同理,要么你就别买房,等想住的时候再买,买了就认同物业的服务!除非你买的是没物业的自建房!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122

主题

2211

帖子

7853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853
在线时间
450 小时
发表于 2021-5-12 07:59: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未装修未入住这个是可以打折的.一般打五折或八折...具体可以咨询房管局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218

主题

3616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2951
在线时间
714 小时
QQ
发表于 2021-5-9 23:50: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薛营松 发表于 2021-5-9 17:06
我没住,也没有享受任何服务,我凭什么交,我钱多烧的吗?

小区日常维护支出,卫生打扫,保安给你房子守门,这些不是你房子所享受的服务?如果你不交物业费,那明天保安就去你家搬东西,这样的话你丢东西物业也没有任何责任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87

主题

6579

帖子

3万

积分

Lv.19 宰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33294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5-9 13:05:4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物业费是业主住进小区的那一天起开始收费的。假设我在宸园买了房子,装修好后,我并没有住进去。让房子空了两年。然后第三年我住进去了,那物业费是按正式住进去的时候开始收费两年前的物业费是不应该收取的。因为没住过一天。如果说空了五六年的房子甚至是十几年的都要被收物业费,那物业岂不是发财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

帖子

4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4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5-9 17:01: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lv_x 发表于 2021-5-9 16:54
物业费是房产公司移交物业后就要开始交的,好不好!就好比在银行租了个保险柜,不管你有没有存东西,服务 ...

还有,你房子装修过程中,人员及材料进出的检查工作人员的工资,装修材料搬运引起公区设施损坏,装修垃圾等,都是物业已经在给你服务了,有服务就有费用,不管你认不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87

主题

6579

帖子

3万

积分

Lv.19 宰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33294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5-9 17:06: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lv_x 发表于 2021-5-9 16:54
物业费是房产公司移交物业后就要开始交的,好不好!就好比在银行租了个保险柜,不管你有没有存东西,服务 ...

我没住,也没有享受任何服务,我凭什么交,我钱多烧的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9

帖子

4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4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5-9 17:13: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薛营松 发表于 2021-5-9 17:06
我没住,也没有享受任何服务,我凭什么交,我钱多烧的吗?

你房子装修过程中,人员及材料进出的检查工作人员的工资,装修材料搬运引起公区设施损坏,装修垃圾等,都是物业已经在给你服务了,有服务就有费用,不管你认不认!按你的理解,商品里还有公摊面积,你完全有理由不用付这个钱了!因为公摊的又不在你的房子里的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83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7436
在线时间
120 小时
发表于 2021-5-10 11:25:2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警惕物业公司代替政府职能,引发民众社会矛盾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秩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101

帖子

575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57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5-10 11:34: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薛营松 发表于 2021-5-9 13:05
物业费是业主住进小区的那一天起开始收费的。假设我在宸园买了房子,装修好后,我并没有住进去。让房子空了 ...

你是不是法盲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101

帖子

575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575
在线时间
0 小时
发表于 2021-5-10 11:36: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薛营松 发表于 2021-5-9 17:06
我没住,也没有享受任何服务,我凭什么交,我钱多烧的吗?

你的房子享受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3 11:24 , Processed in 0.095359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