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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一方去世,欠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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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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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0: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是,如果民间借贷中的一方突然离世,那么,没还的钱该怎么办?昨日,余姚法院发布了两个案例,或许可以给市民朋友一些启示。
      借款人意外去世
      钱谁来还?

      张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陈某借款1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随后,张某意外去世,其父母、妻儿继承了相应遗产。于是,陈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的五名继承人归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庭上,张某的父母、儿子辩称不知道该借款的存在,并对借条上签名的真实性存疑。
      余姚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与张某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三名被告未提供充分证据,均系张某的继承人,且未表示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故判决五名被告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归还陈某借款15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法官解释,根据借款合同的相对性,负有还款义务的主体是借款人,如果借款人去世,因其家人不当然负有继续清偿的义务,故出借人的债务有可能不能得到全部清偿。
       “现实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家人继承了借款人遗产,那么,则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法官介绍,第二种情况是无遗产可供继承或者家人放弃继承的,那么,家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出借人意外去世
       钱怎么要?

      翁某向魏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并出具借条。后魏某因病去世,其妻儿作为继承人向余姚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翁某归还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庭审中,翁某表示魏某在世时他已归还全部借款,但均为现金归还。为证明还款事实,翁某向法院提交了书面证言一份。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针对已还款的事实仅提交了相关证人的书面证言,但证人并未出庭接受质证,且缺乏其他旁证印证,难以证明其已还款的待证事实,故判决翁某归还魏某妻儿借款10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
      “债权属于财产权利的一种,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后可以持借条等凭证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法官说。
      但现实中往往也面临一些法律困境。包括信息不对称,如当事人之间对借款及归还事实的断裂,导致案件事实无法查明;举证困难,因民间借贷大多无第三人的参与,且常以现金往来为主,极少留下书面收据,这些都为还款举证增加了难度,即使借款人有证人作证,但其证明效力也容易打折扣,从而导致败诉风险。
      针对种种困境
      如何防范?

      如何有效防范民间借贷中一方突然离世带来的风险?法官认为,应该从三方面着手。
      首先,要及时主张债权或按约履行债务。出借人应当及时行使权利,按照约定及时催讨,并尽可能留存催讨凭证。如知晓借款人死亡,应尽早持借条等债权凭证向借款人的继承人主张债权。协商不成的,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可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或扣押相应财产。
      借款人则应按照约定的借款时间履行还款义务。如拖延还款,一旦出现出借人死亡的情况,并不意味着借款就不用归还,相反,如果已部分履行,也可能因缺乏证据而难以自证。
      其次,要明确约定借款事项。一定要出具借条等书面借款凭证,并在借条上写明借贷双方的姓名等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以及借款的金额、时间、用途、借款利息、还款时间和发生纠纷的管辖法院等。最好有基层组织、亲属或双方共同的朋友等第三方予以见证,并在借条上签字确认,这样一旦日后发生争议,更有利于法院对事实的认定。
      第三,要保留出借及还款凭证。出借及还款应尽可能选择网上银行、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手段,使支付留痕、查找便利。借款人如通过现金还款的,应及时让出借人出具收条或通过短信、微信等电子信息确认收款事项。      来源: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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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6 10:47: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没了,人死债销,活着都拿不回来,死了就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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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 12:37: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WC8 发表于 2021-10-26 10:47
没了,人死债销,活着都拿不回来,死了就一了百了

从遗产中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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